惠水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惠水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222025-09-30 11:30  惠水县财政局

一、基本信息

名称:惠水县财政局

简介:惠水县财政局是惠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电话:0854—6221555(办公室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址:惠水县建设东路36

邮编:550600

二、惠水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人:刘思含;

联系电话:0854-6221555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人事、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办、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新闻、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财政系统教育培训,拟订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有关财政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示公开等工作。承担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案件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复议、局机关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诉讼的工作事项。

(二)预算编制管理科,

负责人:尹少怀;

联系电话:0854-6226180

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建议,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按照有关程序办理部门预算调整事项。负责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管理工作,落实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有关工作,抓好财源建设和财政收入有关工作。拟订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财政政策。

主要承担审核住建、发展改革、环保、统计、党派和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工作事项,并对有关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意见和建议。

(三)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科,

负责人:杨发瑞;

联系电话:0854-6220855

承担全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拟订财政绩效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财政绩效资金年度工作任务。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建设,承担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监督评估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全县财政部门执行财税政策、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情况。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组织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财经纪律方面的工作。

(四)农业农村事业管理科(加挂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谢晓燕;

联系电话:0854-6226296

负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水务、扶贫、民宗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工作,拟订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监督财政支农资金,参与农业农村事业管理、资金分配,负责对支农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并提出建议。

指导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规范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指导“镇财县管”及“村财镇代管”有关工作。承担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资金拨付和管理工作;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社会保障与工贸管理科,

负责人:王诗韵

联系电话:0854-6227600

负责审核教育、工信、公安、司法、文旅、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审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有关工作,并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意见和建议。负责监督和指导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执行国家人事工资政策,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津贴、奖金政策。

(六)国库管理科,

负责人:罗旋;

联系电话:0854-6221553

执行总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制度。负责编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撤销等管理工作。承担国库资金管理的工作。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管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等。

(七)国有资产管理科,

负责人:钟剑波;

联系电话:0854-6226769

负责贯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国有企业资本管理、国有股权管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责任,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绩效评价等  工作。

(八)政府采购管理科,

负责人:王昌意;

联系电话:0854-6227871

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级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管理和指导全县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开展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政府采购投诉、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等工作。

(九)金融债务管理科,

负责人:蒙焕优;

联系电话:0854-6226765

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做好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管控政府性债务,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十)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科,

负责人:魏自黎;

联系电话:0854—6221555

负责部门预算单位的资金审核拨付工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监督指导各预算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财经纪律。

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土地出让管理、彩票资金管理及各预算单位执收执罚等非税收入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县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承担全县财政票据的审验、核销等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各预算单位财政零余额账户、实有资金账户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关工作。对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引导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办理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注册登记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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