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林业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长顺县林业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592025-09-28 10:23  长顺县林业局

长顺县林业局内设机构

部门名称:长顺县林业局

部门简称:县林业局

地    址:长顺县和平西路

邮    编:550700

电    话:0854-6824318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陈 伟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法律顾问室;电话:0854-6824318、0854-6822324)

负责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党务、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后勤及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州级及县级投资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组织生态扶贫开发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落实;指导林业和草原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承担统计信息、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单位业务计划,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森林企业资金财务的管理;指导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林业改革、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林业执法监督、林业行政案件审核和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等工作,抓好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大数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产业发展和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宜。

负责人:肖顺强

联系电话:0854-6824318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县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宣传和管理;负责审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等工作;负责湿地、古树名木大树、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承担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等工作;负责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木材检查站、镇(乡、街道)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森林资源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公益林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宜。

负责人:付祖友

联系电话:0854-6824318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造林绿化科(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指导起草石漠化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石漠化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林木种子和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安全;指导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及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承担林业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宜。

负责人:方孝祥

联系电话:0854-6824318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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