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医疗保障局
部门简称:长顺县医保局
地址:长顺县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2楼
邮编:550700办公
电话:0854—6824506(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贾盛辉
(一)综合科。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负责编报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负责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作。
负责人:白伟
办公电话:0854—6824506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贯彻执行省、州医疗保障筹资、待遇和审核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大病保险、高额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业务科。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承办中央和省、州、县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财务运行。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落实省、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病资格的专家评审工作。负责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协议管理。
组织实施省、州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负责人:邱永松
办公电话:0854—6824506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除法定节假日)
(三)医保大厅 负责全县医保业务经办
地址:长顺县政务服务大厅A区
负责人:魏铭
经办热线:0854—6821608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