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长顺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492025-09-28 09:41  长顺县应急管理局

长顺县应急管理局

部门简称:县应急局

地    址:长顺县城南新区行政大楼3楼

邮    编:550700

电    话:0854-682132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负 责 人:韦忠山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1.负责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秘、信息、会务组织、文电处理、文件起草、督办检查等工作;协调各科室的有关业务工作;主管信访、机要、文印、文书档案、保密和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2.负责财务、公产(装备)、考勤、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和计划生育工作。

4.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县级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5.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6.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

7.协调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方开忠

联系电话:0854-682132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二、应急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1.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2.组织拟订长顺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长顺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

3.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承担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积极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衔接驻长顺县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建议;推动落实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

5.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6.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牵头组织县内较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7.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省、州下拨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8.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建立全县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承担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9.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负责人:周顺星

联系电话:0854-682132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三、安全生产基础科(法律顾问室)

1.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

2.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3.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4.承担安全生产较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监督、评估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5.承担县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负责人:韦明俊

联系电话:0854-682132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1.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乡)、街道、园区、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2.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3.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5.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负责人:黄卫兵

联系电话:0854-682132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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