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罗甸县林业局
主要负责人:伍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解放西路24号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解放西路24号
邮编:550199
电话:0854-7611133
二、县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梁建发;联系电话:1518516887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宣传、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后勤等工作;制定林业和草原大数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群团工作;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指导人才队伍建设、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工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的实施;指导贯彻落实生态扶贫开发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原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承担统计信息、稽查、国有资产、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和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森林资源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林政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杨光著;联系电话:18829350585
贯彻落实森林资源 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乡镇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权限内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查上报和临时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工作;指导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指导管理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公益林;指导农村林地和林木承包、流转管理;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工作;承担林业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林政专项执法检查;承担交易市 场木材运输的检查和监督;组织开展造林实绩检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研究提出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相关工作,起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人工繁育利用等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经营利用。组织林业方面世界遗产项目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林业方面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指导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建设;指导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林业和草原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开展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规划编制及实施;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林业消防、安全生产相关宣传和监管工作。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 6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正副股长(主任)2 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 1 名,实行兼职)。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三)种苗站。负责人:陈永丽;联系电话:15885577641
为林木(草)种苗生产提供管理、指导等技术性服务。参与林木(草)种苗选育、引种、检验、加工、贮藏等技术指导和研究。围绕林木(草)种质保护与利用开展项目申报、设计、建设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协助开展林木(草)种子、苗木质量的抽检工作和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任务;其他工作。
县种苗工作站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设站长1名。
(四)罗甸县林业财务核算中心。负责人:王边;联系电话:18886466871
林业(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及核算,管理林业财务、统计和林业国有资产。机关年度预决算、专项资金内审;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其他工作。
县林业财务核算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管理人员1 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设中心主任1名。
(五)罗甸县林业灾害防治中心。负责人:陈永丽;联系电话:15885577641
提供林业病虫害、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及防治服务,保护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林业病虫害、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防治、普查、风险评估、检验鉴定和技术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中、长期趋势预报,提出防治方案。森林植物检疫相关工作;相关行政执法的服务工作。
县林业灾害防治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设中心主任1名。
(六)罗甸县木材流动监测站。负责人:杨昌贤;联系电话:13684446268
提供木材运输监测服务,维护木材交易市场秩序。木材交易过程的监测;协助开展木材交易过程的行政执法。县木材流动监测站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设站长1名。
(七)罗甸县森林资源工作站。负责人:李琴;联系电话:13508506840
为保护和综合利用森林(草原)资源提供服务。林地、林木(公益林、天然林、湿地)、草原资源的保护利用。森林(草原)资源消长动态监测和数据库的建设,森林碳汇、采伐限额编制、执行和造林实绩的核查。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救护、繁育;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项目申报、设计、建设。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管理和林业工程检查与监督、验收,行政执法提供服务。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信访服务。
县森林资源工作站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设站长1名
(八)罗甸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负责人:龚文建;联系电话:15086149310
为全县林业(草原)生态和产业建设工程提供管理、指导服务。协助主管部门贯彻执行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围绕造林绿化、植被恢复、森林经营、草原生态建设等开展项目申报、设计、建设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草)、造林补贴等项目实施、管理及建设指导等技术性工作,抓好相关政策宣传及政策兑现。负责石漠化治理、珠江防护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及建设指导等技术性工作,抓好相关政策宣传。负责林业产业打造、林下经济项目建设,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林产工业新技术的开发利用;负责林业招商引资及外资引进项目的管理。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指导科学技术研究,开展林业技术、人才培训,为林业产业、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及指导。
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20名。设中心主任1名。
(九)罗甸县林业规划设计队。负责人:杨萍;联系电话:18224831013
为林业(草原)资源专项调查、监测,推动林业(草原)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森林(草原)资源规划调查、监测、评估、质检、指导及林业专项资源核查等公益性技术服务。专项咨询、评估、规划及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林业行政(刑事)案件查处提供技术服务。涉及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的资源性检查,编制项目实施(设计、规划)方案。自然保护地规划、森林资产评估、林业碳汇等服务性工作。
县林业规划设计队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设队长1名。
(十)罗甸县翠滩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陈江;联系电话:15185467315
为森林公园建设、保护、管理及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服务。翠滩省级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开发及管理,公园设施维护与安全管理。公园游览服务与娱乐、科研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公园区域内经营性事务管理。区域内的生态绿化及保护、动植物保护、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及林业有害生物预防等。
县翠滩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3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设主任1名。
(十一)罗甸县大小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负责人:沈光举;联系电话:13398548192
为风景名胜区建设、保护、管理及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大小井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保护、开发及管理,设施维护、安全管理与经营性事务管理。风景名胜区游览服务,区域内娱乐、科研等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指导建设及管理。
区域内的生态绿化及保护、动植物保护、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及林业有害生物预防等。
县大小井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核定事业编制3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设处长1名。
(十二)罗甸县森林防火中心。负责人:朱勋省;联系电话:18744889647
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提供预防森林(草原)火灾服务。森林、草原的日常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体系建设、宣传教育、防火值班、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等事务性工作。
县森林防火中心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十三)罗甸蒙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人:陈江;联系电话:15185467315
为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管理及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湿地公园规划、方案、计划和制度的草拟和实施;湿地资金的筹措;对湿地资源实施保护、修复、建设、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组织、参与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湿地公园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参与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湿地资源的普查、评价及成果、数据和资料的管理,湿地资源调查和环境监测,湿地保护档案管理;园区内相关产业的协调配合,湿地公园的保护、规划、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罗羊南亚热带河谷季雨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罗甸蒙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设处长(主任)1名,副处长(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