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职责: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行使市容环境管理、民政管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擅自挖掘道路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主要负责同志:罗定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湖滨二号大道旁玉都家园45号门面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湖滨二号大道旁玉都家园45号门面
邮编:550100
电话:0854-7614258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罗秀娟;联系电话:0854-7614258)。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务、文秘、信息、保密、信访、档案、目标管理、卫生健康、接待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宣传报道、表彰奖励工作,强化新闻事件、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负责制定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年终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应急指挥、协调及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群团工作;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法规股(挂法律顾问室牌子)。
(负责人:余兴坤;联系电话:0854-7614258)。
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相关信息的收集、交流、利用;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承办行政应复应诉案件、国家赔偿工作;受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纠正不当执法行为;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综合执法系统的各类音像资料工作;负责综合执法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审查和按规定对需要经过听证程序处理的案件进行处理;对综合执法大队报送案件进行审查,制定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程序并组织实施;对按简易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群众信访接待、信访件回复、舆情跟踪回复工作;负责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督查股。
(负责人:莫卫;联系电话:0854-7614258)。
督查各大队及各乡镇分局履行相关部门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市政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情况,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查处和纠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依法行政和不按规定处罚的行为;对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跟踪督办并及时反馈结果;对上级部门和县领导有关综合执法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跟踪督办并及时反馈结果;对新闻媒体披露的有关综合执法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督查;负责督促完成相关案件处理工作。
(四)综合执法与装备管理股。
(负责人:陈胜宇;联系电话:0854-7614258)。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执法取证设备、个人装备、办公用品等各类装备的购置、派发、统计、维护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制定《交通装备管理制度》《通讯设备管理制度》《执法取证设备管理制度》《个人装备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各类装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保障执法需要。
(五)人事管理股。
(负责人:卢熙龙;联系电话:0854-7614258)。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业务的培训;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与教育培训的日常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