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罗甸县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572025-09-24 10:12  罗甸县司法局

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罗甸县司法局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负责人:张海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河滨北路19号司法局大楼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河滨北路19号司法局大楼

邮编:550100  电话:0854-7611713

二、内设机构

(一)政工科(警务科)。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领导和指导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

负责人:黄仕刚

联系电话:0854-7612486

(二)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信访、安全保卫、建议提案等日常工作;负责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娜

联系电话:0854-7611713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姜泽冕

联系电话:0854-7621070

(四)行政复议和应诉办公室(法律事务中心)。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应由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审查工作;承担出庭应诉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负责相关案件来访人员的接访、信访工作。

负责人:颜红

联系电话:0854-7621012

(五)法制督察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咨询工作;代理县政府办理民事法律事务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

负责人:罗锞琦

联系电话:0854-7617304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的初审工作;负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指导行业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监督工作。

负责人:陆玉曼

联系电话:0854-7621042

(七)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订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察考察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人:张芳霞

联系电话:0854-7612556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公证管理股)。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执行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公证机构的公证业务;指导各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处理工作;负责律师机构设立、律师执业申请、律师机构及执业律师年检、注册登记的初审工作;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负责人:罗家娜

联系电话:0854-7621112

(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承办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文办会、专报件编报、信息工作、统筹协调等工作;统筹协调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县党委法治工作;负责起草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并组织抓好落实;协调推进跨军地法治工作任务落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文兰

联系电话:0854-762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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