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罗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552025-09-23 16:57  罗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罗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 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负责人:王仕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河滨路

(通信)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河滨路

邮编:550100

电话:0854-7612734

二、内设机构

(一)宗教股

负责人:唐文豪,联系电话:13885479366。

负责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审批有关宗教团体内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印制;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审批、备案、发证及年检;调查研究宗教问题,提出宗教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有关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组织和接待宗教界人士开展业务交流;负责宗教信息的收集、整理,起草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文件;承办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方面的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搞好自身建设,培养、教育各教职人员;联系各教界人士;处理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的涉外事务;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破坏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协调乡(镇、街道)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负责对违反民族、宗教事项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对外的民族、宗教交往活动,负责涉及民族、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

(二)综合股

负责人:陈丹,联系电话:08547612734。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局领导活动;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和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会议活动管理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 工作;承担局内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民族、宗教外事的管理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参观、考察 等事宜的具体工作和有关接待服务工作;掌握少数民族干部各类人才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财务、内部审计、信访、卫生、督办、办公自动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省、州、县级民族经费、有关专项资金及专项贷款工作的立项、审核、上报;负责对有关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对外协作 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负责规划管理和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承担监督检查规划  实施情况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民族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协调民族地区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民族地区对外支援及经济技术协作,做好项目的推荐和引进外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管理有关专项经费,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做好民族成份的识别、更改调查、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体育活动;负责民族文化、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抢救工作;对民族问题以及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负责组织民族地区的庆祝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及群团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数据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承担“放管服”有关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三)罗甸县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中心

负责人:黄培恩,联系电话:08544808785。

为罗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管理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开展民族调查研究,提出民族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工作的意见建议;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稳定、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收集、分析和研判;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稳定、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调查工作提供服务;实施“双语”教学。

(四)罗甸县民族宗教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唐文豪,联系电话:13885479366。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承担各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创建活动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做好尊重民族宗教习俗、习惯的工作,配合处理由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突发事件;做好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助开展各项民族宗教执法活动相关工作等。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