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后勤装备科)(联系电话:0854-7230525)
1.负责局机关文书处理,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文稿,做好会务、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建设,统筹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和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对县委、县政府及局班子的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将结果及时反馈;负责全局服务接待窗口建设和群众来信来访事宜;负责县级各项目标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提案办理的跟踪督促工作。
2.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及会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及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管理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罚没收入统一票据等各类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单位国有资产、固定资产,落实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装备、设备、器材的统筹计划、统一购置和管理工作。
(二)法规科(联系电话:0854-7230525)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等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受理违反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案件的举报、投诉、拟办、转办、督办工作;负责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和依法办案能力;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和制定出台相应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完善执法依据、执法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档案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办理;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律顾问相关日常工作,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重大工作、日常执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为其工作决策提供法律论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的审查、文件解释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评审和案卷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效能监察和局属各科(室)、分局年度工作目标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工作。
二、下设单位
(一)平塘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54-7230525)
宗旨: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权限范围内的所有执法事项提供执法保障。
业务范围:依法行使县城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含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含建设工程、园林绿化、消防、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物业管理、城乡规划等)、环境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服务行业违法排污查处等)、市场监管(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公安交通安全方面(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侵占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等)、城镇燃气管理、水务管理、粮食流通管理、民政(殡葬)、人民防空、风景名胜区管理、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负责重大活动任务执法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平塘县数字化城市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4-7230525)
宗旨: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城市数字化信息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维护、使用综合行政执法事务服务平台,对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调查或行政检查等监管情况实行 信息资源共享;协助局机关做好执法热线案件受理、执法基础数 据普查及数据库建设;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远程实时监控负 责局机关政务110后台管理及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