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592025-09-22 12:07  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7223150

负责单位办文、信息、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访、安全保密、督查督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服务、建议及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目标管理统筹等工作;承担单位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景区规划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指导推动信息化建设;统筹负责综合性文稿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二)业务科(联系电话:0854-7223150)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风部名胜区管理、建设的政策、法规,草拟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建设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坏编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和发展的中长期、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制度:负责风架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内的规划建设,土地、自然资源和地质遗进保护、旅游、开发。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进行环境保护的现场监督管理。

(三)掌布景区管理所(联系电话:0854-7223150)

按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对景区(地质公园)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开发和经营活动实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通进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抗行。负责协调、处理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与有关单位、居民的关系,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甲茶景区管理所(联系电话:0854-7223150)

按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对景区(地质公园)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开发和经营活动实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通进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抗行。负责协调、处理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与有关单位、居民的关系,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卡蒲景区管理所(联系电话:0854-7223150)

按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对景区(地质公园)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开发和经营活动实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通进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抗行。负责协调、处理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与有关单位、居民的关系,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