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822025-09-20 10:25  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科(法规科)(联系人:黎佳,联系电话0854—3231340)

1.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务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对外联络、值守应急、机要保密、印鉴、会务接待、保卫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落实文书处理政策和规定)、新闻宣传和信息、文书档案、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抓好机关(含离退休)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目标绩效考评管理工作;负责统计管理工作;推动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做好住建部门军民融合工作。

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房地产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牵头抓好本单位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牵头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建筑行业、房地产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

2. 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纪律。负责财务工作,并落实财务、会计方面的政策、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计划、资金使用管理计划;做好年度、季度、月度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劳资管理工作;负责编报部门决算、机关各项资金与国有资产管理和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住房管理科(联系人:何开能,联系电话0854—3231340)

1. 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管理。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分配分租;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级、县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管理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3. 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住宅产业化、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对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的管理。

4.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城镇建设管理科(联系:徐  洪,联系电话0854—3231340)

1. 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建筑市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担保、工程风险、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有形建筑市场;承担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 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园林、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 对燃气行业实施管理,审查和核准燃气经营资质,负责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的核发工作。

3. 负责住建部门脱贫攻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村镇(含建制镇、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拟订村镇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指导全县重点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住建领域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传统村落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单位负责人:汪  涛

办公地址:贵州省独山县百泉镇秀峰东路1号

邮编:558200

办公室电话:0854-3231340

邮箱:dsmzy0111@163.com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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