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独山县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392025-09-20 09:50  独山县司法局

一、内设机构职责

(一)政工科(党建办)  联系方式:0854-3221403  分管领导:黎景辉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本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承担职能范围内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4-3221403  分管领导:黎景辉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统计、宣传、信息化建设(指挥中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和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及维护,根据部门职能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信息服务、后勤保障、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局财务、审计、政府采购、物资装备、警用车辆、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投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使用和管理;编报全局的预决算;负责全局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牵头县司法局“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相关工作。承担职能范围内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  联系方式:0854-3227688/0854-3223776  分管领导:陆道欣

承担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监督管理;协助办理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年检、注册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年度检查考核;受理、初审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申请等事项;负责律师、公证员等专项技术职称评聘审核、报送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负责全县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管理;承办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许可的初审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并受理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咨询服务工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和指派。

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司法助理员监督管理。负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行业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督促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监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监管和违法执业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基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培训;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负责全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职能范围内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区矫正科  联系方式:0854-3226293  分管领导:黎景辉

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负责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照有关规定对拟判处管制、缓刑的被告和拟适用假释与监外执行的罪犯是否适用社区矫正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组织、指导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承担职能范围内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方式:0854-3226332  分管领导:熊先丽

承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督促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县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拟订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法治社会、法治乡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职能范围内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复议和应诉科  联系方式:0854-3221173  分管领导:熊先丽

依法承办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立案、协调等工作。依法审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承办以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行政应诉案件等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县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本级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档案管理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来访人员的接访、信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综合考核指标设置并组织抓好考核考评工作。

(七)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室)  联系方式:0854-3221173  分管领导:熊先丽

承担上级交办及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报备、清理、后评估等工作,承办县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法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为县政府重大改革、重大活动、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承担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的法律咨询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政府及本部门法律顾问主体职责,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外聘法律顾问日常工作管理,负责司法局法治审核。承担职能范围内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法治督察科、法治调研室)  联系方式:0854-3225035  分管领导:熊先丽

承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主体资格的监督审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牵头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执法装备保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配合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开展综合性或专项监督检查。指导行政裁决和证明事项承诺工作。

承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及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督导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统筹协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督察督办、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承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等调研,总结推广全县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承担全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相关政策研究及调研报告撰写工作,配合开展好立法调研等相关工作。承担职能范围内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保昌

地址:独山县金盾大厦14楼

邮编:558200

办公室电话:0854-3221403

邮箱:dssfj2008@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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