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江界河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瓮安县江界河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872025-09-18 10:03  瓮安县江界河镇人民政府

党政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王国海;职务:党政办负责人;联系电话:18785186136(办公电话)。

二、党建办公室

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企三新”组织党建工作,做好社区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人:陈孝军;职务:党建办负责人;联系电话:15985403642(办公电话)。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

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卓帮忠;职务: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5885442347(办公电话)。

四、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医疗救助、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殡葬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儿童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郭方忠;职务: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5329660153(办公电话)。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承担本辖区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龚昌吉;职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电话:13885452378(办公电话)。

群团组织

一、工会:负责人:李君吉;联系电话:13648549405(办公电话)

二、团委:负责人:李君吉;联系电话:13648549405(办公电话)

三、妇联:负责人:朱丽;职务:妇联主席;联系电话:13765483949(办公电话)。

事业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辖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社工和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沥;职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联系电话:15185516593(办公电话)。

二、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谢园园;职务: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联系电话:18285111034

三、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基本农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管理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梁永贵;职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联系电话:15286005510

四、综合执法队

负责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辖区内基层执法力量和派驻执法队伍,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和部门委托乡镇的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行为。

综合执法队负责人:郑小兵;职务:综合执法队队长;联系电话:18785478547(办公电话)。

五、综合行政执法局江界河分局

承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及相对应的行政强制措施;配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本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和所在乡镇要求,参与应急、文明创建、重大执法协作任务等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局江界河分局负责人:郑小兵;职务:综合行政执法局江界河分局局长;联系电话:18785478547(办公电话)。

法律明确上级部门所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司法所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

4、代表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村(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司法所负责人:李凡勇;联系电话:13885477877(办公电话)。

二、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10、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派出所负责人:何辉;职务:派出所所长;联系电话:13668544440(办公电话)。

单位负责人

罗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54-2818800

0854-2818800(传真)

办公地址: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

邮政编码:550416

通信地址

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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