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组织查处传销、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户外公开场所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除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贩假、产品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组织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盐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全县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稽查、抽样、抽验、核查、协查、汇总、上报等工作;发现市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承担辖区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和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稽查,查处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上级机关安排参与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管辖的其它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承担全县跨区域和具有全县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的组织查处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大松、张兴林,
联系电话:0854-278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