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瓮安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
负责依法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检验和药用辅料、原料药、食品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检验任务,开展技术仲裁和有关技术复核;承担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计划抽验、抽验和强制性抽验任务,提供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公报需要的有关数据;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质量方法的科研工作;承担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和评价技术工作,对全县不良反应监测平台使用单位进行技术指导;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方法的研究与信息交流工作;承担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信息资料库和监测网络的建设维护工作;实施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科技项目;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丹,
联系电话:0854-262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