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贵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点:贵定县宝山街道河滨东路10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54-5221051
邮编:551300
负责人:金大勇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1.负责全局文书处理,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文稿,做好会务、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2.负责机关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建设,统筹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对县委、县政府及局班子的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将结果及时反馈。
4.负责对工作中出现的技术业务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进行调查和提出解决办法;负责全局服务接待窗口建设和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5.负责县级各项目标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6.负责“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提案办理的跟踪督促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室)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等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
2.负责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执法水平和依法办案能力。
3.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贵定实际,研究和制定出台相应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完善执法依据、执法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4.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办理。
5.承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律顾问相关日常工作,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重大工作、日常执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为其工作决策提供法律论证;负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的审查、文件解释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评审和案卷的归档管理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城市管理科
1.负责主管行业项目的谋划、申报、实施过程管理、验收。
2.负责主管行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申报入库、数据更新、资料收集归档。
3.主管行业项目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4.主管行业项目债务化解谈判、资料收集、资金申请。
5.完成县委、县政府、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督查督办科
1.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以及执行队容队纪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情况、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处理、不及时查处的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2.负责社会各类投诉、举报、控告的协查工作;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单位效能监察和局属各科(室)、分局年度工作目标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工作。
5.负责对领导批示件、媒体曝光件、群众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6.完成县委、县政府、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财务和后勤装备科
1.负责管理单位罚没收入、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的管理工作。
2.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及会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及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报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全局装备、设备、器材的统筹管理工作。
4.负责单位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处置等具体工作。
5.负责开展全局政工人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