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朝阳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梁芳 电话:0854-3572209)
(一)机构设置
将荔波县朝阳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群众工作中心)更名为荔波县朝阳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为朝阳镇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为辖区内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对外设立服务窗口,为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办理各类党务政务服务业务;负责入驻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服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职能部门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负责政务系统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配合县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改革提升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村务公开;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荔波县朝阳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均为管理人员。领导职数:主任1名(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
(四)经费形式
荔波县朝阳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自行文之日起,原荔波县朝阳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群众工作中心)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