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水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荔波县水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072025-09-09 22:27  荔波县水务局

荔波县水务局

主要负责人:陈 龙

联系电话:0854-3611085

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街道九龄路0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编:558400

荔波县水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下设内设机构1个(综合科),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荔波县水库保护服务中心、荔波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荔波县水利水电服务站、荔波县供排水站(荔波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站)、荔波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站、荔波县水利水电建设规划站、荔波县水土保持站和荔波县水资源保护站(荔波县河湖保护服务中心)。指导荔波县昌发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荔波茂源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8个乡(镇、街道)水利站工作,联系贵州水投水务集团荔波有限公司。核定编制数为68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工勤4名、事业编制59名),设党支部1个。

(一)综合科(行政审批科)(负责人:高芳 电话:0854-3611085)

为县水务局内设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督办、文电、会务、文秘、机要、档案、信访、目标管理、后勤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提案议案;机关车辆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和职工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职工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考勤考核制度的执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办理全县水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其他备案、登记等;县水务局信访接待室设在综合科(513),接待电话:0854-3611085,负责协调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荔波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人:石越秦  电话:0854-3616824)

为县水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水旱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参与编制荔波县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内设机构3个:

1.水情旱情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及演练、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值守、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水利工程水毁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

2.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服务站。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设施水

毁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及非工程措施维护工程、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规划、用水调度方案和水利工程水毁修复方案,提供防御供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负责涉河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

3.水旱灾害设备维护站。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图像站、视频站、监测平台、山洪灾害系统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工作。

(三)荔波县水库保护服务中心(负责人:黎迪  电话:0854-3619605)

为县水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维修养护及病险水库治理;负责审定小(二)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并组织实施,服从水旱灾害防御调度,发挥水库应有的供水、防洪、灌溉等功能;负责开展水库大坝及供水工程的日常巡查、维护工作,确保水库运行安全;负责大坝安全监测、水情测报和水文观测记录,监测水库设备安全,对水质进行保护和监测;负责对库区水资源、水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对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进行监测和保护;负责水库安全运行设施、设备等物资采购、保管及登记工作;负责水库日常值班值守工作;负责水库档案保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内设机构3个:

1.水库运行维护站。负责全县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维修养护及病险水库治理;负责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方案、预案;负责执行水库运行调度方案,发挥水库应有的供水、防洪、灌溉等功能;负责开展水库大坝及供水工程的日常巡查、维护工作,确保水库运行安全;负责水库日常值班值守工作。参与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方案、预案;负责执行水库运行调度方案,发挥水库应有的供水、防洪、灌溉等功能;负责开展水库大坝及供水工程的日常巡查、维护工作,确保水库运行安全;负责水库日常值班值守工作。负责水库安全运行设施、设备等物资的采购、保管及登记工作;负责水库汛期防汛物资调度;负责水库档案管理工作。

2.水库安全监测站。负责大坝安全监测、水情测报和水文观测记录,监测水库设备安全,对水质进行保护和监测。

3.水库资源开发保护站。负责对库区水资源、水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负责对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进行监测和保护;负责调解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水事、土地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负责对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水资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和保护,配合执法部门对破坏水库设施、水质安全、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四)荔波县水利水电服务站(负责人:吴优孝  电话:0854-3616135)

为县水务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验收、委托审计服务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服务工作;负责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作;指导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四制”,开展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技术 改造和小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全县小水电开发建设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荔波县供排水站(荔波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站)(负责人:魏祖剑  电话:0854-3612008)

为县水务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县供水、城镇污水处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县供水、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城镇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护工作;负责处置全县农村饮水突发性事件和供水应急调度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饮用水水质日常自检,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台账;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荔波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站(负责人:覃祯雷 电话:0854-3611085)

为县水务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开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相关资料进行核备;参与水利水电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并出具相关意见和报告;开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业务培训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荔波县水利水电建设规划站(负责人:莫朝聪  电话:0854-3611085)

为县水务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发展中长期规划、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水利水电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负责组织县级管理权限内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查服务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荔波县水土保持站(荔波县水土保持监测站)(负责人:蒙贵井  电话:0854-3618686)

为县水务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保持监测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开展全县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监测服务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荔波县水资源保护站(荔波县河湖保护服务中心)(负责人:江宇鹏  电话:0854-3619685)

为县水务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水利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协助做好水行政、事业性收费;协调解决各类水事纠纷;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协调构建河湖长组织体系,协助建立河湖长制相关制度和河湖长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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