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都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022025-09-05 13:21  都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办公地点:都匀市江城大厦10-12楼

办公时间:8:30-12:00  2:30-6:00(除法定节假日)

负责人姓名:陈萍昭

联系电话:08548224220

传真号码:0854-8224220

电子邮箱:276687859@qq.com

通信地址:都匀市河滨路江城大厦D栋12楼

邮编:558000

(一)办公室(政工财务科)。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访、安全保密、督查督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服务、建议及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目标管理统筹等工作;指导推动信息化建设;承担文化、旅游的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统筹负责综合性文稿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拟定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政策,协调和组织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的行政经费和预算外经费;负责审核、发放职工工资;负责管理职工代扣、代缴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承担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编制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归类整理下达预算,定期核算预算经费执行情况,接受各部门的咨询及监督;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好现金、支票、收据及印鉴等,每日结清现金帐,将多余库存现金存入银行;做好财务报销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负责局机关组织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社会保险申报管理,人员离退休办理,各项人事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文化类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艺术类、体育等职称评审工作;承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

负责人:仲横

电 话 :0854-8224220

办公时间:8:30-12:00  2:30-6:00(除法定节假日)

(二)公共服务与艺术管理科。拟定文化公共服务及公共文化事业(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公共图书馆、各类文化馆(站)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定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等建设;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共文化人员、文艺创作人员的培训和艺术表演队伍的建设;指导民族民间艺术的发掘、提炼、整理;指导艺术研究、以舞台艺术为重点的文化艺术创作和生产;协调指导全市专业文艺的艺术创作、艺术研究、艺术科研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节庆文化活动、非经营性演出活动和重大艺术比赛、展览;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市直单位的文化活动和市直属文化单位的业务建设。

负责人:李红燕

电 话 :0854-8260373

办公时间:8:30-12:00  2:30-6:00(除法定节假日)

(三)行政审批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文化、新闻、广电、体育和旅游市场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娱乐、演出、文物、艺术品、业余艺术培训等市场管理工作,办理计划外演出证;办理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制定法律、法规培训规划和计划,制定部门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承担的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和批件、证书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

负责人:叶继琳

电 话 :0854-8228651

办公时间:8:30-12:00  2:30-6:00(除法定节假日)

(四)广播电视管理科。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及指导实施建设工作任务,积极提高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率和覆盖率。管理好全市及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建设档案工作;负责调查、统计全市广播电视发展情况;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的统计工作;监督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用”工程、有线、无线覆盖工程,指导农村广播电视的技术维护等。行使广播电视行政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执行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和宣传、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各乡镇搞好广播电视宣传及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工作,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参与全市广播电视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肖荣

电 话 :0854-8222136

办公时间:8:30-12:00  2:30-6:00(除法定节假日)

(五)旅游发展管理科。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和推广工作,指导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的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承担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及旅行社的行业管理,规范监督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旅行社分社的备案登记及旅行社的初审、推荐,负责对二星级以下星级酒店的申报评定、三星级酒店申报初审和推荐、四星级以上酒店申报指导推荐;配合开展旅游景区、度假区、星级饭店等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复核工作。负责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和全市导游队伍建设的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工作,规范旅游服务操作标准,提升接待服务质量。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假日旅游预报和旅游预警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游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行业业务统计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联系指导旅游协会工作。承担全市旅游形象整体宣传;负责旅游宣传品的规划制作和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参加各项旅游宣传促销;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和旅游商品营销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全市旅游对外合作交流事宜;负责统一受理旅游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

负责人:施帆

电 话 :0854-8255701

办公时间:8:30-12:00  2:30-6:00(除法定节假日)

(六)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政策,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协调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相关事宜;调查、统计、监测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态势,研究提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拟订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的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指导、管理、协调和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组织拟定重大文化、旅游、体育项目建设方案,指导重大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项目建设;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体育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与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统筹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产业统计、调度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经济、星级酒店、旅行社等经济运行统计和指导工作;配合指导乡村旅游、旅游商品、民宿等统计工作;统筹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配合指导假日旅游市场调度工作,对旅游数据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文化旅游体育经济运行重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负责人:刘元元

电 话 :0854-8222765

办公时间:8:30-12:00  2:30-6:00(除法定节假日)

(七)法规科。负责拟定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协调和组织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督导全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文化产品和营业性演出、文化娱乐等经营活动;统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拟定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高箐

电 话 :0854-8224220

办公时间:8:30-12:00  2:30-6:00(除法定节假日)

(八)文化遗产保护科。制定全市文物、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展览馆、陈列馆(室)的规划、建设和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村寨建设规划和保护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文物、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研究、发掘、整理、抢救、保护、维修和利用工作;组织国家、省、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管理和有效保护国家级、省级、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推行上报,提供传承平台,争取落实相关待遇;配合指导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旅游创意产品的开发;组织全市文化遗产学术研究和传播工作。

负责人:蒙富春

电 话 :0854-82260382

办公时间:8:30-12:00  2:30-6:00(除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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