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都匀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中路79号,二楼、三楼、四楼
邮 编:558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54-8223839
单位负责人:贺太忠(都匀市政协副主席,都匀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承担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
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内设机构、局派出机构、局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
承担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人:刘力
联系电话:0854-822383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二)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
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信访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批评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有关工作。执行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证照的核发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负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照。
负责人:鲁艳琼
联系电话:0854-851230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三)国土空间规划科
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开展卫星遥感建设工作,统筹遥感影像应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项目备案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限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并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开展高新技术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大数据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和自然资源领域涉外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负责人:张龙
联系电话:0854-82573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四)自然资源权籍管理科
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 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记信息资料。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监督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负责人:黄知青
联系电话:823161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五)国土用途管理科
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建立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乐立
联系电话:0854-825302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六)国土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
统筹实施国土空间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本部门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征地补偿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实施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
负责人:朱庆云
联系电话:0854-825192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七)地质矿产管理科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执行地质勘查规划。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提出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巡查、排查、复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备案、登记、统计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承担市级矿业权的出让,开展矿业权市场建设。承担统计分析市级矿业权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调处重大矿业权属纠纷。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负责人:邱王
联系电话:0854-822360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