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吴正行 电话:0854-8585890)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督查督办、信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安全、信访、宣传工作;承担本单位编制、人事管理、培训教育、目标考核管理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群团组织、对外联络等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督促执行和落实;协助抓好州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益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运行保障物资的管理工作。
(二)资产管理科 (负责人:龙 琳 电话:0854-8585790)
负责起草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周转住房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办公用房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划转、调整分配及处置工作;负责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维护、改造、大(中)维修项目的审核工作;协 助做好州级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制定区域所需各类公用物资、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拟定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对外出让、租赁等相关合同(协议),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协助相关单位处理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管理工作。
(三)接待一科 (负责人:周 美 电话:0854-8585785)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部委部级以上领导;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及其他省委常委领导;军队系统副军职以上领导;中央、省巡视、巡察、督查、干部考察等专项工作组赴黔南开展工作的接待任务;负责省内(外)市(州) 级领导带队的调研考察团(组)的接待任务;负责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组织的党政代表团外出考察调研及招商引资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州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和管理制度;负责建立接待数据库及相关档案管理 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州级党政机关会议及政务接待招投标等工作。
(四)接待二科 (电话:0854-8585718)
负责接待外国领导人、友好城市代表团赴黔南的接待任务; 负责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副省级以上)赴黔南开展考察调研活动等相关接待任务;负责州委、州政府邀请赴黔南重要客人的接待任务;负责州委、州政府举办的大型会 议(活动)的后勤接待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在黔南召开的各类大型会议(活动)的后勤接待服务工作;协助各部门做好部门重要接待任务;负责做好日常接待活动报批账单登记及核销移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州接待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州委州政府机关食堂及干部公寓食堂的餐饮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管理、监督、考评工作。
(五)物业管理科(会务服务科) (负责人:齐 杨 电话:0854-8585789)
负责对州政府授权的州级集中办公区指定区域的安全管理、消防、交通保畅、保洁绿化、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改造等工作; 承担州级交流挂职干部周转房物业管理以及入住周转房领导干部的后勤生活保障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机关食堂及指定集中办公区域公共食堂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州级机关人才公寓的物业管理及食堂建设等工作;负责引进社会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重要会务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视频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州委、州政府办公大楼的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公共办公区域的安全维护管理工作。
(六)车辆管理科 (负责人:何舒洁 电话:0854-8585783)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 负责制定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协助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纳入信息化平台车辆进行监督管理;监管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更新、使用监管,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报废处置审批工作;负责州级一般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州级一般机关事业单位特种专业技术 用车的编制核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节假日期间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封存、督查工作。
(七)州级机关车辆综合保障中心 (负责人:欧德富 电话:0854-8585787)
负责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调研、接待用车保障工作;负责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用车保障工作;承担车改后无保留车辆单位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保障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全州大型活动及重要、重大会议的车辆调度服务工作;负责集中用车的车辆调度、管理、维修、检审工作;负责对保障中心司勤人员安全教育及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对纳入州级信息化平台管理的公务用车进行调度、日常运营、车辆监控工作。
(八)财务科(物资采购科) (负责人:任昌昆 电话:0854-8585782)
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预(决)算,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进行核算管理;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各项专项资金预(决)算工作,统筹协调规划资金的配置;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接待经费进行管理审核;负责组织州级机关车辆综合保障中心公务用车车辆保险、维修、加油等统一采购工作;负责州委、州政府指定的重要会议、重要接待和重要活动接待物资的采购工作;协助做好州政府授权的州级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域的公共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工作;负责本单位国有 资产的管理工作。
(九)公共机构节能科 (负责人:张永珊 电话:0854-8585890)
承担州级公共机构节能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州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州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