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932025-09-01 13:27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群团、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全州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源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负责人:莫宇敬,办公电话:0854-8256275)

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二)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科)。负责全州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州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跨州界水体断面水质监管相关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协助做好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水功能区划编制。

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测,配合省开展调查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配合省调查评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唐琼,办公电话:0854-8256260)

(三)大气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科(规划与总量科)。负责全州大气、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县(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措施,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弘毅,办公电话:0854-8195861)

(四)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负责全州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全州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及出口、固体废物进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等环境管理制度。

(负责人:姜程,办公电话:0854-8250185)

(五)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排污许可证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后台转办,统一出证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州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源安全、放射性废物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陈卓,办公电话:0854-8253075)

(六)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办公室(综合))。负责组织起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工作;贯彻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工作;联系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负责监督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全州生态保护执法检查活动,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纠纷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指导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业务工作。承担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提出考核评价建议。

负责全州重点流域日常环境监管,对全州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处理等情况的日常监察工作。

组织落实中央、省委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和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李青梅、周尧,办公电话:0854-8256269、0854-8190050)

(七)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及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和党建工作;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

(负责人:文昌雄,办公电话:0854-8256268)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