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丹寨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152025-08-29 16:28  丹寨县应急管理局

丹寨县应急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李荣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门户网站:无

联系电话:0855-3617907

传真号码:0855-3617907

电子邮箱:无

通讯地址: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建设南路200号

邮政编码:557500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目标管理、党务 政务公开、机关后勤、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应急 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 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以及相关协调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监督、评估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县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855-3617907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拟订丹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丹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承担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衔接丹寨军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政府应急值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县级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草案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承担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建立全县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建议;推动落实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组织协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震、地质灾害、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或省级、州级下拨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县内较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拟订防震减灾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防震减灾监测预报和震灾防御、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55-3617907

(三)安全生产基础股。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煤矿、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依法组织权限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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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下设二级机构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综合股( ( 执法监督股) ) 。按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原则,编制本单位年度执法计划并按程序送审后组织实施,按月下达执法检查任务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库;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装备计划,负责本单位执法装备发放、建档登记、维护管理;负责本单位现场执法记录仪、数字化取证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使用培训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55-3617907

(二)法制股(案件股)。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承担本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初审工作;承担本单位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相关工作;承办本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应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依法查处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违法行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受理、核查工矿商贸、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办理立案审批手续,负责办理结案手续;负责本单位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855-3617907

(三)执法监察一中队。按照批准的年度执法计划,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煤矿、尾矿库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下达相关执法文书,依法对受检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月报告当月执法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5-3617907

(四)执法监察二中队。按照批准的年度执法计划,承担化工、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下达相关执法文书,依法对受检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月报告当月执法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5-3617907

(五)执法监察三中队。按照批准的年度执法计划,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及防震减灾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下达相关执法文书,依法对受检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月报告当月执法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5-3617907

 股级单位

丹寨县救灾减灾中心

承担全县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政策宣传和咨询、信息交流、科学研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对外协调等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监测信息系统和地震监测预报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灾害监测预警、灾情调查与评估、应急救援物资管理等工作;为全县减灾救灾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联系电话:0855-361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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