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丙梅街道自然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杨龄)
(二)丙妹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陈诚)
(三)高增乡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韦福荣)
(四)西山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赵泽荣)
(五)斗里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韦进华)
(六)翠里乡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石发龙)
(七)下江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韦宗行)
(八)东朗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蒙丹)
(九)往洞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蒲思宇)
(十)谷坪乡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母光兴)
(十一)洛香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郑文)
(十二)贯洞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蒋和平)
(十三)庆云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陆雪峰)
(十四)停洞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覃国优)
(十五)刚边乡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杨颉)
(十六)秀塘乡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廖碧颖)
(十七)宰便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申力)
(十八)加鸠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杨致富)
(十九)加榜乡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潘妹)
(二十)加勉乡国土资源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水、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调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为辖区内乡村规划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5-6419042,负责人:卢帮杨)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