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榕江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822025-08-21 09:12  榕江县卫生健康局

榕江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简称: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榕江县城北新区兴榕路

邮政编码:557200

电子邮箱:rjxwsjbgs@163.com

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55-3921001

单位负责人:龙泰安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00—17:30

一、内设机构

(一) 综合股(营商环境服务股)

1.主要负责人:王云香

2.咨询电话:0855-3921001

3.传真号码:0855-3921001

4.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办文办会、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及考试工作。承担组织人事及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党风廉政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登记、年报、管理及节能减排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年报及预决算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二) 政策法规与医政医管股(体改股 、中医药管理股)

1.主要负责人:杨晗

2.咨询电话:0855-3921001

3.工作职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血供血机构的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重点问题调研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等工作;驻政务中心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民营医疗机构的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干部医疗保健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东西部协作工作;组织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规划。承担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民族医技术准入制度。指导高等中医药临床教学、中医药民族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中医民族医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地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承担医药大健康及医养结合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股、人口与基层卫生健康股)

1.主要负责人:石和清

2.咨询电话:0855-3921001

3.工作职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健康扶贫工作。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办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县防治艾滋病的规划和措施,承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榕江县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大型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性法规、标准和规章,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健康榕江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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