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主要负责人:谭德坚
2.咨询电话:0855-6655625
3.工作职责:
榕江县应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设7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后勤、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本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承担本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相关工作;对本单位办理的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案件审理意见;编制本单位年度执法计划并按程序送审组织实施,及时下达任务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库;参与查处重大复杂案件;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装备计划,负责本单位执法装备发放,建档登记,维护管理;负责本单位现场执法记录仪,数字化取证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使用培训工作。
(2)执法监察一中队。负责查处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执法监察二中队。负责查处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4)执法监察三中队。负责查处冶金,有色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5)执法监察四中队。负责查处建材、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执法监察五中队。负责查处轻工、纺织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执法监察六中队。负责查处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