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简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单位负责人:余光虎
地址:榕江县古州镇古州西环北路55号
电话: 0855-6622423
电子邮箱:rjxrsj@126.com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 30-12: 00 14: 00-17: 30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1.主要负责人:潘立立
2.咨询电话:0855-6622423
3.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扶贫、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新闻发布、督查效能、目标管理、文书档案、行风建设、后勤保障、重要文稿起草、党组日常事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申报、干部人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编制本部门行政经费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落实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公示、公开和公告;配合落实好涉及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信访维稳事项;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 他工作任务。
(二)事业单位管理股
1.主要负责人:吴正美
2.咨询电话:0855-6628602
3.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 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负 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遴选、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任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等工作;审核上报高级专家延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培训、奖惩工作。管理县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实施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津贴、补贴制度;配合做好县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申报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承担表彰奖励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做好全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聘用、培养和管理工作;做好相关人才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储备各类人才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人才库的建设和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人才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
负责协调组织全县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 好执业资格制度、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承办深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改革事项;配合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高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配合落实好涉及职责的各项信访维稳事项;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社会保障股
1.主要负责人:许景平
2.咨询电话:0855-6629479
3.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指导城乡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机制,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组织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输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抓好农民工创业就业和返乡创业工作;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就业扶贫工作;做好民办职业培训 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用工培训工作。
负责做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做好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机制;贯彻落实县内企业职工离退休待遇政策,办理全县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协助办理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核审批;按规定审核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
负责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完善工伤预防和康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等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受理用人单位(或职工)工伤认定申请,组织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统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 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保障职 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者维权和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工作;配合 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县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 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增长机制;会同 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 案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 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及其他 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就业和社保专项规划及项 目建设;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维稳事项;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务。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榕江县劳动维权服务中心
1.主要负责人:杨林龙
2.咨询电话:0855-6629463
3.工作职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本县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规范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加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承办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榕江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1.主要负责人:夏海兰
2.咨询电话:0855-6629497
3.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布实施的各项社会保险基本政策;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经办各项社会保险业务;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参保登记、支付、管理、运营工作;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方案;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待遇认证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乡(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县属参保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和待遇发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复查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补充养老保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清理回收社会保险欠费;承办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榕江县事业单位考试中心
1.主要负责人:肖成明
2.咨询电话:0855-3921422
3.工作职责:
(一)宗旨:为全县事业单位考试和人才交流提供服务保障。
(二)业务范围: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及遴选考试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等相关服务工作;为我县人才交流和人才洽谈提供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档案提供代理服务;完成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榕江县就业局
1.主要负责人:龙清华
2.咨询电话:0855-6622082
3.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负责指导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统筹就业包括新增劳动力就业的指导和服务;负责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转岗培训、服务和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和跨区域劳务输出工作;建设、培育、发展和管理劳动力市场,管理职业中介机构;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县劳动力资源;实施全县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配合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管理全县就业经费和再就业专项资金;负责就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组织开展职业招聘洽谈会和劳务协作;执行国家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审批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手续,并进行跟踪管理;开展各类就业再就业、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承办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榕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主要负责人:杨忠灿
2.咨询电话:0855-6678829
3.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公务员申诉控告和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