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永从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黎平县永从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992025-08-20 13:03  黎平县永从镇人民政府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公务活动的安排;负责党政重要文件、主要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发送和归档工作;负责撰写党务信息、政务信息、调研报告等材料,编写《永从信息》;负责“首问责任窗口”的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接待安排、车辆安排管理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公章的日常管理和规范使用;负责党政班子会议记录以及撰写会议纪要;负责统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工作,认真搞好理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党建、“两学一做”、同步小康驻村、《万村千乡》网页工程维护等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编写《永从镇组工信息》;负责电子政务收文及上级文件拟办、传阅;负责党政领导班子去向登记及公示工作;负责全镇干部职工考勤公示工作;负责值班安排;负责会议室管理和会务工作;负责团委、工会、关工委、老龄、老干、统战等日常工作;负责便民利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的监管和相关数据上报;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二)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风廉政、效能建设、督查、民生监督、“铸勤行动”、“铸廉行动”等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三)乡村振兴工作站。

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州、县关于乡村振兴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本乡镇乡村振兴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镇乡村振兴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乡镇乡村振兴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开展本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负责乡镇乡村振兴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助财政部门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请款报账及乡村振兴项目物资的管理工作;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网上名称、网络红页;负责农村电商、旅游、同步小康示范创建工作;承办县乡村振兴办公室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镇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农村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与接待工作;整合政法、综治、司法、民政、国土等部门资源,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负责保密工作;主编《政法综治工作简报》;负责办公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复印机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政、民族、宗教、老龄、残联的方针政策;适时组织勘查灾情,做好救灾、救济、救助、扶贫帮困、扶残助残工作,同时管理好本级有关事业的经费物资;负责对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负责老年人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危房改建政策,并抓好任务落实;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民政优抚、拥军优属、优抚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并做好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工作;指导村委员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指令,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依法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六)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拟定本镇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开展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领导的参谋;指导督促辖区单位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村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负责生育证(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奖励扶助对象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开展好计划生育术后对象的随访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行政执法和社会抚养费收缴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导本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13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工商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党委、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镇工业发展规划,制订具体政策和措施,做好各类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集镇规划、开发、组织实施,做好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工作,为新建、技改等项目办理立项审批、证照申领手续;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帮助和促进企业搞好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督全镇工业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商品市场流通工作,加强和监督商品质量管理;拟定全镇对外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工作,引进和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八)城镇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并落实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行动规划;负责按规定程序申报办理建设项目;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章建筑行为;负责按照总体规划和镇政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负责与规划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多彩贵州”文明行动、整脏治乱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九)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农业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工作;负责动物及产品检疫、疫情监测、疫病防控和处置等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协会工作;农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产资料使用监测和农业公共信息服务;负责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对村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活动的审计和指导工作;负责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机械,搞好农田水利和生态村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渔业资源;负责做好农业产业化规划、引导和服务工作,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承担对种植等生产环节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镇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统筹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收集传递用工信息,组织开展劳务输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权益,积极为劳动力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负责本镇城镇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及稽核工作;做好辖区内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和参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受县人力资源和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工伤职工的事故受理、调查、取证、申报等工作,为伤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社会化发放提供服务;做好农村低保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合作医疗政策和规定,承担本镇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的起草、修改和完善,并组织实施和落实;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计核算办法,配合、参与合作医疗基金的封闭运行和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定期分析、评价基金运行效益情况,及时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合理调整费用报销标准,努力提高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和受益度;负责审定、管理、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评价,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及时发现、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全镇开展一年一度的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筹资工作;加强劳动力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十一)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政策,实施文化广播电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镇村文化宣传和文化事业建设、农村广播影视管理服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和协助村文化室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协助管理本镇文化市场、整顿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等;负责本镇远程教育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加强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保证远程教育网络正常运行;推进村级远程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及时收集、汇总、登载和反馈本地远程教育工作的信息,注意培养和发现先进典型,做好引导和指导工作;负责科协、科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十二)应急管理站。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监督本镇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拟订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督促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报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处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统计、上报本地安全生产情况;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十三)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划管理、民房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民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贯彻落实措施;组织镇域体系规划、村镇总体规划、建设性详细规划和村等规划的具体编制、审核和报批,按规划组织实施;管理村镇建设的设计与施工;负责本镇范围内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县住建局核发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工作;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民房建设管理工作(含质量、安全),核发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和签发施工许可证;查处民房建设中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处理民房建设中的信访、投诉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承担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协助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镇村道路交通建设规划和土地管理等工作;协助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危房改造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十四)林业站。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按照林业行政处罚规定,及时查处林业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及林业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6

(十五)财政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抓好本镇财源建设,编制和执行镇政府预决算工作计划,管理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组织协调镇财政收入,协助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各项税源的征收与管理;负责镇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镇办公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确保镇财政收支平衡;负责干部职工晋升工资、社会福利上报审批;监督管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各种涉农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管理镇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等;管理镇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防范财政风险;负责镇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财政改革工作;配合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综合协调管理招投标、政府采购和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森林防火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森林防火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拟订年度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督促有关单位建设、维护、管理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组织、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和森林防火措施,协调、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负责森林防火值班汇报,调查研究、掌握和联系森林火情。统计森林火灾情况报表,提供火情、火险、火灾信息,编写森林防火工作简报,反应预防和制止森林火灾动态,总结交流推广森林防火先进经验;制定林区重要部位或边界结合部位森林防火措施和森林火灾扑救措施;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十七)残疾人联合会。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镇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认真组织好“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承担镇政府残疾人工作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残协开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十八)计划生育协会。

主要职责:协助政府部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上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会员开展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指导村级计生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深化计划生育村级群众自治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弘扬婚育新风尚,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5-6050013

(十九)党建工作站。

主要职责: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健全村级各类组织,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村级党组织带领下推动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抓好本乡镇党建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从严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选拔培养、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考核考评;加强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党建宣传、党员各类培训、村级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党建考核等各项活动;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供党内政策咨询、党内关爱帮扶;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各项工作;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规范化布置,督促村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三教”制度;经常到下属基层党组织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协调解决工作;完成好县委、县委党建办、县委组织部及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联系电话:0855-6050008

二、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站所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合理安排股室站所人员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工作有序推进。

(二)如遇临时性工作或者重大工作事项,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统筹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不得找借口推诿拖沓。

(三)各股室站所要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履职不力、工作不实甚至失职渎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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