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黎平县高屯街道工作委员会、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会务、宣传、统计、印章管理、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车辆安排、值班安排、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发送和归档工作;负责文件传阅、归档和保存工作;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意识形态、目标绩效、提案议案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配合做好军民融合、大数据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当好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的参谋助手;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项措施;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负责辖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人才工作;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基层党代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基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协调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各项经费落实,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承担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本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自然资源、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工作;做好经济发展协调服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企业的指导和统计工作,并督促其做好科技、环保等工作;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搞好小额贷款扶贫资金的发放、清收和其他发展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搞好项目库建设,负责扶贫项目等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管理本街道科技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科技规划、科技成果引进和推广工作;督促检查本街道科技工作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培训和科技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四)公共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政、民族、宗教、统战、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的方针政策;做好救济、救助、扶贫帮困、扶残助残工作,同时管理好本级有关事业的经费物资;负责对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负责老年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民政优抚、拥军优属、优抚服务,并做好相关工作;做好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地名规划等相关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方面的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村(居)委员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指令,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依法搞好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文体活动;承担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宣传、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实施好原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负责开展本街道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各种健康促进活动;负责指导和开展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定贯彻措施,指导城镇建设发展;组织本街道城镇建设规划编制、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规划;做好村(居)建设及小城镇开发建设协调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材料整理、资格审查、督促实施及配合验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拟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组织协调和督促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社区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与接待工作;整合政法、司法、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资源,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负责组织协调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协调开展防范邪教、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负责开展基层国家安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防范工作;指导协调综治中心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负责指导村(社区)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适时组织勘查灾情,做好救灾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做好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及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配合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协助管理和分配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其办事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的形式设置。
中共黎平县高屯街道工作委员会、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设下列所属事业单位:
(一)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黎平县高屯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黎平县高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牌子,为中共黎平县高屯街道工作委员会、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原黎平县高屯街道党建工作站的职能职责划入,不再保留该机构。
宗旨:为街道党务政务工作提供综合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和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工作;开展代缴代办等便民服务;负责党建、营商环境建设的服务工作;负责党务政务服务平台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站)规范建设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2名,均为管理人员编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中文域名:黎平县高屯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公益。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
黎平县高屯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黎平县高屯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牌子,为中共黎平县高屯街道工作委员会、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原黎平县高屯街道林业站、黎平县高屯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黎平县高屯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黎平县高屯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4个机构的职能职责划入,不再保留以上机构。
宗旨:为农业、林业畜牧、农机发展、街道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农业、林业、水产渔业、畜牧、农垦、农机、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预防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工作;负责动物及产品检疫、疫情监测、疫病防控和处置等工作;做好农业新技术、新设备(新型农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公共信息服务以及其他涉农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做好林地保护和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山林纠纷调处、森林防火等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服务及林业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技术、政策宣传、产业指导、信息、统计、数据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的服务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中文域名:黎平县高屯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益。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三)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黎平县高屯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为中共黎平县高屯街道工作委员会、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原黎平县高屯街道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黎平县高屯街道残疾人联合会、黎平县高屯街道计生协会、黎平县高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黎平县高屯街道村镇建设服务中心5个机构的职能职责划入,不再保留以上机构。
宗旨:为辖区公共事务提供综合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社会事务、民政、医保、人力资源、劳动就业、科技、文化、卫生健康、教育、旅游、体育等领域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公共设施,生产建筑,住宅建筑等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的业务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服务工作;承担交通和环保方面的相关服务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13名,均为管理人员编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中文域名:黎平县高屯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公益。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四)财政所
黎平县高屯街道财政所为中共黎平县高屯街道工作委员会、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宗旨:为街道资金资产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公有资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项目资金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5名,均为管理人员编制。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中文域名:黎平县高屯街道财政所.公益。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
黎平县高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中共黎平县高屯街道工作委员会、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宗旨:为退役军人提供综合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档案移交、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县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2名,均为管理人员编制。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中文域名:黎平县高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益。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六)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黎平县高屯街道综治中心加挂黎平县高屯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牌子,为中共黎平县高屯街道工作委员会、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宗旨:为辖区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社会形势总体研判和动态监测;加强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综治规范化建设;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中文域名:黎平县高屯街道综治中心.公益。
办公电话:0855-6320001
(七)应急救援管理站
将原黎平县高屯街道应急管理站更名为黎平县高屯街道应急救援管理站,黎平县高屯街道应急救援管理站为中共黎平县高屯街道工作委员会、黎平县高屯街道办事处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宗旨: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
业务范围: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接报统计、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灾害救助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森林草原扑灭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技术支撑与服务工作;负责应急(救灾救援)物资、装备的保管与发放工作;负责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3名,均为管理人员编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中文域名为:黎平县高屯街道应急救援管理站.公益。
办公电话:0855-63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