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城镇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1.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信访接待、档案整理、后勤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财务股。负责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城镇建设服务股。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指导;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房地产服务股。承担实施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与住宅产业化的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保障性安居工程服务股。负责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技术指导;负责保障性住房住宅小区建设、分配及后期维护等工作;承担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55-6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