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行业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日常事务;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全县交通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新闻及对外宣传工作、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及校印分发、下发、保密、一般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及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技工考评,职工福利,就业保险,考核奖惩,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和宣传教育工作;编制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配合协调国防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全县国防交通保障队伍;承担县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组织落实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更新工作。执行或组织实施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非税收入、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政府采购初审等有关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开展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管理体制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以及重要经济事项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855-6221375。
办公地点:黎平县德凤街道宋家庄桃源居A栋一楼。
(二)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和调研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交通法规政策咨询、行业法律事务及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承办交通运输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行业“放管服”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统筹交通运输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安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参与行业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检查监督交通经济政策和行业法规的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经济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拟定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网约车管理等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按规定承担道路运输业、城市客运、大件运输等管理工作;指导路网运行、联网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城乡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和物流发展以及车辆维修、检测、驾培等工作,分析道路运输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实施海事行政、航道、水路运输、港口、船舶(含渔船)检验等相关政策、制度及标准;负责海事行政、水路运政、港政和航道行政管理;按规定承担水路市场管理工作;指导水路客货运输、港口、码头、船检、船员培训;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5-6221375。
办公地点:黎平县德凤街道宋家庄桃源居A栋一楼。
(三)综合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股。
承担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交通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查和报批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后评价工作;承担交通环保、节能减排、外资引进和交通运输行业统计等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工作;拟订公路、水路的建设维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及水路等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和试验检测机构等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文件审核备案及监督等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855-6221375。
办公地点:黎平县德凤街道宋家庄桃源居A栋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