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公安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剑河县公安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2182025-08-17 14:52  剑河县公安局

剑河县公安局

主要负责人:贺敬

办公地址: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仰阿莎西大道2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5-5221186

传真号码:0855-5220039

通信地址: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仰阿莎西大道25号

邮政编码:556400 

内设机构名称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室(副乡级)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政治思想工作;指导全局队伍组织宣传、党建等工作;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县公安局所、队、室的领导干部;承办县公安局管理权限内的机构编制,公安干部人事、警衔、宣传、教育训练、共青团、妇联、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龙家玉

联系电话:0855—5229309

2.警务保障室(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业务经费、装备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全局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财务、武器、装备设施、水电、公房、公物、办公用品管理和维护;办公区、宿舍区、安全保卫,民警工资、福利等待遇的落实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公务接待工作;承担全局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人:吴庆

联系电话:0855—5227326

(二)执法勤务机构

3.指挥中心(股级,挂剑河县公安局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报告有关社情、公安信息和工作情报;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指挥调度及110报警服务台、视频监控中心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局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安统计、机要管理工作;起草、审核本局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组织新闻发布;负责机要保密、目标绩效管理、公安史志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科学技术、公安信息网络和设备资源的运行;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负责保障公安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保障局机关电话、图像、会议等技术服务;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维护修理局机关信息通信设备。
下设:信息科技通讯室(股级)、机要室(股级)。

负责人:韩良英
联系电话:0855—5221186
4.法制大队(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安法治建设,起草并审核本局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负责本局办理各类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管理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手续;负责办理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承办全县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上报工作和对劳教人员的执行工作;负责开展内部执法监督,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和进行法律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受理和解决公民对公安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做好案件的立案、督办、查处、审核和报告等工作;开展信访工作理论调研和信息交流活动;负责公安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负责对全局刑事案件的移送、接收进行统一管理,即“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对全局各部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后的案件进行继续办理;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进行统一审核把关;刑事犯罪案件的数据统计、分析。
下设:案件审查中队(股级)股级。

负责人:龙登斌
联系电话:0855—5220911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股级)

主要职责: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国内安全情报信息和动态,并拟定对策:承办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事)件以及涉及邪教犯罪案(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对邪教组织和非法刊物的活动,黑社会组织、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活动,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等进行调查,收集情报资料,提出对策,开展侦察破案;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负责人:范廷磊
联系电话:0855—5226029
6.治安管理大队(股级,挂剑河县公安局危爆物品监管大队、剑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指导、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负责和指导派出所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负责和协调各派出所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及紧急治安事件的处置;指导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和社区警务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重点抓好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全县内保单位的技术防范及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工作;负责承办由公安部规定的105种刑事案件。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生态保护、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本县生态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结合本县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及相关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承担本县范围内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指导、协调及直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除森林公安管辖案件以外)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承担本级公安机关对森林公安相关业务的指导、协调工作。

下设:治安综合管理中队(股级)、户政(派出所基础工作)管理中队(股级)、危爆物品监管中队(股级)、生态环境安全保护中队(股级)。

负责人:杨海华
联系电话:0855—5222110

7.刑事侦查大队(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刑事案件的指导、协调;收集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恐怖活动、经济犯罪动态,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指挥协调全县刑侦、反恐怖工作;负责侦破和处置杀人、抢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放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重伤等重大暴力犯罪案件和需跨县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负责对已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追捕工作。
下设:刑事科学技术室(股级)、警犬技术中队(股级)、综合办公室(股级)。

负责人:龙家彬
联系电话:0855—5229300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指导、协调;收集掌握分析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侦办《关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分工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侵犯财产罪等经济犯罪案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负责人:刘开文
联系电话:0855—5221208
9.禁毒大队(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禁毒工作,收集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对毒品案件的侦破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情报的收集、分析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杨义斌
联系电话:0855—5223700
10.出入境管理大队(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审核、审批本县公民出国境工作,外国人进入本辖区的管理工作,负责户政和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承办本县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本县公安外事工作。负责涉外案件的侦办、查处。

负责人:粟静
联系电话:0855—3950502

11.公共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监控网上有害信息,收集、分析、报告网上社情动态;参与研究拟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依法查处在互联网信息网络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针对互联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按照严格的审批手续,对互联网信息网络中特定对象实施技术侦查。

负责人:杨智群
联系电话:0855—5239315
12.特(巡)警大队(股级,挂剑河县公安局应急处突防暴大队、剑河县公安局反恐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依法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负责公安特(巡)警、特警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跨区域执行任务,以及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处置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负责反恐怖、反劫机情报信息、基础防范、侦察打击和应急处置工作;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和其他应当由公安特(巡)警大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下设:反恐防暴突击中队(股级)。

负责人:毛炫
联系电话:0855—5221110
13.警务督察大队(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和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纠正违反警容风纪行为,履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赋予的职责。


联系电话:0855-522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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