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偶里乡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锦屏县偶里乡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202025-08-17 06:22  锦屏县偶里乡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林艳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节假日除外)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偶里乡人民政府所在地:锦屏县偶里乡寨欧村

通信地址:锦屏县偶里乡寨欧村

邮政编码:556704

邮箱:jpxolxdzb@163.com

传真:0855-7360081


一、内设机构

综合设置党政办事机构5个:

(一)党政办公室(联系人:杨正枚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承担计划、文秘、档案、人大日常工作,政协联络工作、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机构编制、机关人事管理、工会、信访、人民武装、综合协调及后勤服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人:杨昌燕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科技、残联、老龄、广播电视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监督和指导本乡社会保障工作; 指导、检查、督促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负责本乡行政区划、地名规划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人:龙景瑾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及招商引资、村镇建设、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对基层经济发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上报,为党委政府招商引资搞好服务;负责统计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联系人:刘  刚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本乡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信访维稳处置中心”牌子)(联系人:欧青平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乡的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配合、研究、协调处理有争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掌握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群团组织

(一)团委(联系人:刘巧贞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负责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工作的领导,协助乡党委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各种活动,协助中、小学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带领广大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维护青少年的各种权益,组织实施希望工程,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二)妇联(联系人:杨昌燕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负责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查研究妇女儿童的状况和问题,指导和推动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乡管理的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吴展培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负责本乡的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企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龙本银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负责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农合医疗、城镇低保、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联系人:王蓉蓉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负责科技培训、远程教育、文化宣传、义务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广播电视、旅游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龙章平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负责组织本乡、村规划、详细规划、城镇设计和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指导、监督规划的实施;负责设计农村房屋建筑立面效果图;负责本乡、村规划行政许可的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本乡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及规划实施中间巡查和竣工规划认可工作;负责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房屋登记工作;负责本乡乡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乡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以及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联系人:吴宏坤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负责综合管理本乡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本乡各村、各部门和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本乡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预测安全生产的形势;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水利站(联系人:李洪生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负责开展水法、水利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执行水行政法,配合调处水事纠纷;负责规划、设计组织实施乡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群众搞好山塘水库蓄水保水、渠道清淤补漏、提灌设施的检修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水利统计、检查观测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林业站(联系人:姜永和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制定本乡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辖区内的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造林、低产林改造、苗木培育、封山育林、环境保护、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等营林生产技术工作,抓好本乡森林防火、森林植物检疫;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财政所(联系人:刘锦枝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负责编制本乡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培植财源;监督管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类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管理本乡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等;管理本乡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本乡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在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财政改革工作;配合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综治中心(联系人:吴高辉     联系电话:0855-7360081)

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和协调处置辖区内群体性事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周边社会治安治理等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群防群治、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服务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部门设在乡的机构

1.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站、国土资源所维持现行管理体制。

2.乡卫生院。乡卫生院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3.小学,幼儿园。小学,幼儿园按照县级教育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布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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