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寨镇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范烈华(镇长)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节假日除外)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5-7331007
敦寨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锦屏县敦寨镇敦寨村
通信地址: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556702
邮箱:jpxdzz@126.com
传真:0855-7331257
一、名称:锦屏县敦寨镇人民政府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承担计划、文秘、档案、人大日常工作、政协联络工作、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机构编制、机关人事管理、工会、信访、人民武装、综合协调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全镇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拟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为镇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服务;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镇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7331007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及招商引资、村镇建设、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对基层经济发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上报,为党委政府招商引资搞好服务;负责统计、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7331007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科技、残联、老龄、广播电视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监督和指导本镇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负责本镇行政区划、地名规划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7331007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镇的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配合、研究、协调处理有争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掌握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7331007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综合管理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镇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预测安全生产的形势;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7331007
(六)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本镇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7331007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在本镇区域内组织行使下放权限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7331007
(八)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综合管理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镇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以及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7331007
(九)财政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镇财政收支统一管理、统一预决算,承担全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类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管理本镇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等;负责本镇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7331007
(十)团委
负责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工作的领导,协助镇党委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各种活动,协助中、小学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带领广大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维护青少年的各种权益,组织实施希望工程,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联系电话:7331007
(十一)妇联
负责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查研究妇女儿童的状况和问题,指导和推动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73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