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副科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龙开祥,联系电话:0855-3901325)。
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立案、审理、结案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事劳动保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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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龙开祥,联系电话:0855-3901325)。
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立案、审理、结案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事劳动保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