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天柱县水务局
部门简称:县水务局
单位主要领导:杨光乐
办公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凤凰城旁边(高龙路)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除法定节假日外)
通讯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凤凰城旁
邮 编:556699
联系电话:0855—7522336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电话:0855—7522336)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等方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县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贯彻执行水利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水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职能。
(二)水利水电管理股(联系电话:0855—7522336)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及供排水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电项目除外);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编制水利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承担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治理和开发;指导和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及位置、界线审批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以及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利科学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参与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管河流有关事务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承担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及水利系统综合利用枢纽变电站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供水管网规划;指导灌溉排水和节水灌溉等工作。指导冬修水利建设;指导和协调农村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与管理。
(三)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股(节约用水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7522336)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镇供水的水源规划、城镇防洪、城镇污水处理回收利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组织规划水资源论证审查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水资源使用权转让、延期审批;承担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工作。承担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涉水事务的管理、维护、改造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及对相关涉水企业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指导城市供水、节水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和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