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天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部门简称:县工信和商务局
单位主要领导: 杨 佐 龙
办公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正中街1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除法定节假日外)
通讯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正中街18号
邮 编:556699
联系电话:0855—7521866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电话:0855—7521866)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综合协调各股室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工作;参与指导企业引进人才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办公自动化、档案、机要、计划生育、整脏治乱、保密、信息、财务、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总结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史料编修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和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等有关工作;承担党建扶贫及帮困工作。负责协助上级对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工作的初审;承担民爆物品销售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颁发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设立初审、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销企业备案初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新设、变更备案、汽车加气站新建初审、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初审、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注销重申初审、加油网点新建初审等行政许可服务工作。负责本局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
(二)工业经济运行股。(电话:0855—7521866)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预警,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全县煤、电、油、运要素平衡和协调工作;承担煤炭生产运输协调、保证重点行业、企业用煤需求;协调电力调度工作;承担铁路运输的协调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参与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抓好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编制经济运行报表;编制经济运行分析材料;负责各类调查统计报表的填报及报送。拟订工业发展规划;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协调组织实施县级重点工业项目;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权限和产业政策;承担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和核准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创新;承担工业产业振兴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工作;负责编制、储备工业项目,建设县级工业项目库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建议等工作;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拟订企业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本县企业职工培训;组织开展企业资产评估和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产业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承担中央、省、州驻县企业的服务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多彩贵州“两赛一会”等博览会工作。承担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编制相关工作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负责民爆器材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矿产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承担全县重晶石、煤矿行业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调研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重晶石、煤矿行业的生产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县重晶石、煤矿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黄金、重晶石、煤矿行业运行统计、生产和市场资格准入许可受理、审核、报批及监管工作;指导、协调黄金、重晶石、煤矿生产、经营企业产、供、运、销及调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黄金、重晶石、煤矿矿山企业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方案的评估、审核与报批工作;负责全县重晶石、煤矿矿山企业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配合与协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对建设项目方案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重晶石、煤矿生产、经营企业节能减排和矿产资源的合理综合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黄金、重晶石、煤矿矿产行业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技术教育培训和矿长(含生产副矿长)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黄金、重晶石、煤矿矿产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黄金、重晶石、煤炭矿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监管;编制黄金、重晶石、煤矿矿山开采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指导黄金、重晶石、煤矿开采企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参与并指导协调黄金、重晶石、煤矿矿产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协助上级对民用爆破物品行业的生产和销售的管理。
(三)商务运行调节股。(电话:0855—7526528)
牵头拟订全县商贸与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完善商贸物流业综合网络建设,优化物流区域发展布局;实施商贸物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规范全县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商业、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商务系统企业改制;负责全县物资行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物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国际电子商务运用;负责对二手车、现货商品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燃气加气站和成品油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租赁、旧货流通、散装水泥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并拟订行业管理措施;统筹我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和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管理体制;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的规章、标准和政策;组织酒类企业参加在境内举办的酒博会和贸易洽谈会等。拟订我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外贸统计体系,承担外贸运行统计工作,负责服务贸易数据统计、收集、管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吸引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研究分析外商投资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及时上报外商投资动态并提出相关建议。监测、分析我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运行情况,承担我县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统计工作;依法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管,负责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跟踪服务和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统计分析;负责境内外重点贸易企业的引进和跟踪服务工作;承担全县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研究提出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企业参加省、州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贸易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参加在港、澳、台举办的专题经贸活动;负责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的申报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申报工作;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协调工作制度,受理、协调、督办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负责对外贸易、外资和外经政策、业务咨询和业务培训。
(四)科学技术股。(电话:0855—7521866)
负责拟订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进步目标体系,指导开展科技进步监测和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推动区域科技发展;指导基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筹各类科技重大专项的协调和管理工作;提出本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规划和各类计划的实施;负责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条件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统筹国家、省、州、县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组织实施;负责科技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人才工作,组织推荐和管理国家、省、州、县各类科技人才相关项目计划。负责提出科技投入政策建议;组织科研条件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科技成果奖励工作。负责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拟订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措施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牵头建设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全县科学数据汇聚、管理、应用和共享开放。牵头开展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开展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科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