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岑巩县自然资源局㵲水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周良富
电话:0855-3578298
地址:岑巩县㵲水街道振兴大道思州文苑负一楼
邮编:557801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
二.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思旸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田茂蓉
电话:0855-3512338
地址:岑巩县思旸镇和平路28号
邮编:557800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
三.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注溪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杨伟
电话:0855-3541222
地址:岑巩县注溪镇人民政府二楼
邮编:557803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
四.岑巩县自然资源局龙田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杨学
电话:0855-3552225
地址:岑巩县龙田镇兴龙村移民街8号
邮编:557809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
五.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客楼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张航
电话:0855-3553128
地址:岑巩县客楼镇人民政府
邮编:557812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
六.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平庄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石勇
电话:0855-3556622
地址:岑巩县平庄镇人民政府
邮编:557811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
七.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凯本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杨大霜尹冰洁
55-3593388
地址:凯本镇大寨村小河组(凯本镇人民政府)
邮编:557801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
八.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天马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徐媱
电话:0855-3592222
地址:岑巩县天马镇人民政府
邮编:557807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
九.岑巩县自然资源局羊桥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杨应志
电话:0855-3561739
地址:岑巩县羊桥土家族乡羊桥村街上羊桥政府
邮编:557806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
十.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天星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龙倩
电话:0855-3561449
地址:岑巩县天星乡天星街上天星乡人民政府
邮编:557805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
十一.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水尾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余祖航
电话:0855-3561256
地址:贵州省岑巩县水尾政府办公大楼
邮编:557804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
十二.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大有自然资源所,
为岑巩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宗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服务。
(二)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查,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监督规划的实施,严格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定土地利用分区使用土地,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协助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地籍管理、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基准地价评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负责集体土地地籍档案的管理;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保证建设用地量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使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乡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一补一”目标的实现;在乡镇(街道)党政的领导下,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维护农村的稳定;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完成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刘霖
电话:0855-3451801
地址:岑巩县大有镇学堂路人民政府
邮编:557802
办公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2:00 中午14:00—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