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水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施秉县水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212025-08-12 15:08  施秉县水务局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4326280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水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助处理水务应急事件;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水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

(二)业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855-4326280

拟订水务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权限内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权限内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防洪论证工作;开展权限内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权限内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协调县际河流有关事务。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务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组织重要或实用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贯彻执行水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务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承办水务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拟订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的工作政策;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本局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核。督促检查水务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水务行业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参与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协助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农村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供排水企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供水行业节水工作;编制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指导城乡供排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全县江河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并监督跨乡(镇)流域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指导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烟叶生产配套水利工程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县域水域及其干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全县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整治及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权限范围内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的防洪论证工作;督促相关机构开展河道执法管理;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地方性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通讯地址:施秉县城关镇中沙大道

联系电话:0855-4326280

邮政编码:556200

负责人:张正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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