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施秉县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292025-08-12 11:50  施秉县自然资源局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432504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工作督办、目标管理、文电处理、新闻宣传、计划生育、后勤服务、印章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社保、工资审核、职务晋升、职称申报、聘用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及党建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组日常及党群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组织独立开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法律顾问有关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答复工作。负责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简政放权实施及深化改革工作。

(二)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

联系电话:0855-4325041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上报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及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相关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自然资源保护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联系电话:0855-4325041

组织实施耕地林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自然资源特殊保护。落 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负责耕地保 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的监督管理。拟订国 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牵 头承办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国 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县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工作, 开展矿业权市场建设。统计分析并指导监督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 工作。负责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 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矿产资 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备案、登记、统 计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查管理、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 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 保管、利用工作。提出落实地质灾害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 指导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 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协调和监 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 害工程治理及搬迁避让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工作,协助上级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县级地质勘 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本部门、本 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利用确权登记股。

联系电话:0855-4325041

负责拟定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县 人民政府审批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建立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及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准地价评估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 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牵头研究起草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政策,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制度,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 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土地统一年产值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拟定全县基础测绘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观察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工作。负责测绘项目上报备案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 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 传教育,协同拟定界限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 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通讯地址:施秉县城关镇云台路

联系电话:0855-4325041

邮政编码:556200

负责人:孙向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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