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编制内设机构
1.办公室(人事股、工委办、宣传办、纪检监察办、督查办)。负责局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文电收发、档案、党务政务公开、报刊征订等日常工作;负责协助局班子协调全局性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文件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草拟;负责对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分办、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设备的配置、采购、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评优推优、外事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统战工作;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工作实施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团队思想建设工作、工作计划和总结、指导检查学校团队工作的开展、完善团队工作管理体系);负责教育系统的新闻宣传报道,政策理论宣讲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接州教育局办公室的相关其他工作。
负责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监督、自律,指导并督促学校实施好《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措施,深化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负责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调查处理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及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受理教育系统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和控告;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考察考核任用、评优选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事统计年报,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教师招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教育股(基础教育股、职业与成人教育股、德育办、学前教育股)。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教学,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组织实施普及十五年教育的有关工作,负责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就读及特殊教育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年报、学生学籍管理、教育基本信息、教育事业发展的统计、分析工作;督促、检查、指导中小学实施《学校卫生体育工作条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指导各学校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和使用好少数民族教育教材;负责全县学校教育活动(含校园社团活动)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创建“绿色学校”“节水型学校”;组织订购或监管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教材、教学用具、校服的使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和残疾人工作。
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制订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职业证书考试等工作;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拟订全县扫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教育、发展教育等工作。
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制订并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划,构建德育工作体系,健全德育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做好德育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好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及社会实践(含志愿实践服务活动)工作;负责指导实施《黔东南州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实施意见》及德育工作评价方案;负责指导家长学校和家委会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德育工作网络;负责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六化四园”“四在学校 幸福校园”)、特色学校(“三生四爱五心五好”、优秀乡村学校少年宫、心理健康特色学校、书香校园、绿色校园)、示范学校(德育示范学校、文明校园、禁毒示范学校)等创建工作;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德育工作科研规划,组织德育课题研究及成果认定,负责德育地方教材、指导德育校本教材建设;负责德育系列集体(“六化四园”示范校、“四在学校 幸福校园”示范校、“三生四爱五心五好”示范校、优秀乡村学校少年宫、心理健康特色学校、书香校园、绿色校园、德育示范学校、文明校园)、个人(道德模范、美德少年等)的创优和评优工作。
负责学前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负责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幼儿园布局调整和幼儿园建设工作;负责省、州、县各级各类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指导和评估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计划财务股(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资金使用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财局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统筹、调度、审核、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财会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经费的预、决算编制以及教育经费预算执行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员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干部工资年报填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配合县物价局、财政局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等经济活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教育系统内审工作和校(园)长离任经费审查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计生等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管理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学法、用法、普法、国家安全、国防教育、反邪、禁毒、处突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完善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和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负责全县民办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早教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评估工作;负责全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抓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承担教育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并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订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本级及下级人民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及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提出建议;对普及十五年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和评估;对推进教育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重大的教育检查、评估工作;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教育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规划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承担全县教育基建管理、教育基本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教育基建项目编制、安排、申报和组织、督促实施工作;负责教育基础建设项目设施设备管护、教育基建项目债务化解、拖欠企业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捐赠工程类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负责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和中小学生的国家生活补助费发放的审核;负责中职学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和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生活补助费发放的管理;负责中小学生的捐资助学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各级各类奖学金及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教育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负责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拟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学生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拟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经费管理细则;指导和监督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调查,统计分析营养餐的实施成效,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工作通报、目标责任考核、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等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编制内设机构
1.施秉县教育研究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教研教改、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管理体系,提办学水平;负责指导、检查、评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执行国家、省和州定的课程计划及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好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好全县中、小学普通班期末检测的命题、统测统评和教学质量分析工作;负责拟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各学科竞赛、评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电教、仪教设备的配备工作,学校的图书装备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的信息化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工作;对全县学校教育网站进行管理;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含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的统筹、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对本县各教育阶段教师和校长的继续教育;负责本县各学校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服务;承担本县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和教法培训等;负责本县学校开展校本培训和日常教学提供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服务,负责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教师继续教育提供帮助和支持;负责培养本县教职工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及理论水平,进行岗位培训、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负责广大教师研修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资源等良好环境,辅导和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等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施秉县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承担全县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成人考试的考籍、考务、录取、考生档案工作;负责组织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负责全县初中毕业考试和中考体育考试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高中(含中职)阶段教育的招生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施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指导中小学开展体育、卫生、艺术等校外活动;负责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特长学生培养的指导;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青少年艺术展演、体育竞赛、科普竞赛等各项活动组织工作,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提供服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乡村少年宫的管理、建设和指导评估;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分工又合作的方式,各股室积极做好与省、州、县对应部门或部门对应的具体科室的联系,省、州、县对应部门或部门对应的具体科室下达的工作任务由县教育局对应的股室牵头抓好落实。若因工作交叉涉及多个股室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指定一个股室牵头统筹抓好落实,重大事项由局主要负责人或通过召开班子会、党组会决定。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城关镇鼓楼街22号
联系电话:0855-4221275
邮政编码:556200
负责人:周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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