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黄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672025-08-10 12:18  黄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黄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简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主要负责人:潘轩

办公室地址:黄平县新州镇老党校办公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5-2326151

通信地址:黄平县新州镇老党校办公楼一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邮编:556100

二、黄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业务股;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黄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黄平县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一)办公室。

业务范围: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评推优、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监督指导和承担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承担重大政策及重要课题研究;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人员编制及职数:设置股长1名

地址:黄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黄平县委党校一楼)

电话:0855--2326151

(二)业务股。

业务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维稳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和检查,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承担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军供保障及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政策实施,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落实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政策;承担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初审和全国、全省、全州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推荐工作;承担烈士的初审和事迹编撰工作,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相关人员伤残评定初审工作;承担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移交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移交跨区域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随调随军家属的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黄平县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离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人员编制及职数:设置股长1名

地址:黄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黄平县委党校一楼)

电话:0855--2326701

(三)黄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业务范围:负责优抚对象的优抚金发放、退役军人社会保险清缴、办理免费公交卡、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教育培训等工作。

人员编制及职数:编制4人,其中设置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地址:黄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黄平县委党校一楼)

电话:0855--2326501

(四)黄平县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业务范围:负责黄平县双拥工作和黄平县范围内烈士纪念设施的项目建设、维修、维护等工作。

人员编制及职数:编制3人,其中设置主任1名

地址:黄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黄平县委党校一楼)

电话:0855--232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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