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黄平县卫生健康局
部门简称: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负责人:雷德洲
联系电话:0855-3931825
办公地址:黄平县新州镇飞云大道一桥中医院左侧
通信地址:黄平县新州镇飞云大道一桥中医院左侧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556100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离退休工作股、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0855-243260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执行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办文办会、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和卫生健康宣传,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和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对本部门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报备。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统计、法律顾问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
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2名,设主任1名。
(二)规划信息与科技教育股(财务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3931813)。承担健康黄平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登记、年报、管理及节能减排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年报及预决算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1名,设股长1名。
(三)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体制改革股、中医民族医药管理股;联系电话:3931810)。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民营医疗机构的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上级领导来黄平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大型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献血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及考试审核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公示,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的梳理、优化,办事指南的编制、公开;负责组织、协调并实施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
组织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规划。承担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民族医技术准入制度。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中医民族医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地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承担医药大健康及医养结合工作。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妇幼健康股,联系电话:0855-3931810)。执行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健康扶贫工作;
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县防治艾滋病的规划和措施,承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核定行政编制1名,设股长1名。
(五)人口与家庭股(老龄健康股,联系电话:0855-3931824)。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实施计划生育服务政策。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组织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