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计量科 |
负责人 | 彭海明 |
工作职责 |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拟订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
办公电话 |
0855-8233210 |
电子邮箱 |
29427617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