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机构
部门信息:松桃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简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松桃县蓼皋街道九龙湖B区14栋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休息和节假日不上班)
邮编:554100
电话:0856-3920698
负责人:石晓军
松桃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其中:松桃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内设机构
1、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抓好局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管理、安全保密、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工作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评推优、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于开展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监督指导和承担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结合本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负责人:李红成
办公电话:0856-3920698
2、政策法规股
落实上级交办的政策及重要课题研究任务;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负责人:黄一铭
办公电话:0856-3903075
3、拥军安置股
执行上级有关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拟定移交本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移交本县的离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年度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本县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离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军供保障及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的相关法规政策;落实上级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落实上级有关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烈士的上报审核和事迹编撰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办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和全国重点烈士建筑物的推荐上报工作;承担相关人员伤残评定上报
负责人:孙伦、黄蓉
办公电话:0856-3920178
4、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协助做好退役军人个人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就业创业服务、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制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等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舆论收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负责人:王武宗
办公电话:0856-3920538
5、烈士陵园管理站
革命烈士光荣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烈士陵园设施维护与管理。
负责人:王武宗
办公电话:0856-392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