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简称:县人社局
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1、7、8、9楼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休息和节假日不上班)
邮编:554100
电话:0856-2833119
负责人:唐渊
松桃县人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秘、宣传、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财务、公共财产、党务(政务)公开和后勤行政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大决策事项、领导批示事项的督查督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对外交流事宜,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目标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及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支管理和有关项目管理,本部门史志和年鉴编修工作。
负责人:刘贤
电话:0856-2833119
(二)政策法规与综合规划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组织开展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重要课题调研和改革推进工作;承担政策性重要文稿起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相关法律事务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社工作的信访事项和网络咨询投诉回复及网络舆情处置;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县人社综合统计、管理与分析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集中审核、审批,协调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机关行政审批和有关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的调整意见;负责协调机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会议论证、审核、审定事项;负责审核、上报需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等工作。
负责人:滕建文
联系电话:0856-2836110
(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诫勉教育、效能告诫、申诉控告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交流、聘用合同鉴证,人员培训、信息统计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县政府有关干部任免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培养引进政策并牵头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承办全县人事人才工作对外交流、合作事宜及有关事项;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梁密婉
联系电话:0856-2832680
(四)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和工资政策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及工资年报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评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和事业单位职工工亡的待遇、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事项。根据授权拟订和实施表彰奖励制度,负责县级以上政府系统奖励、表彰人员的审核、推荐、呈报工作;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组织开展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表彰有关工作,承担相关县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县政府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县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黄烈芳
联系电话:0856-2833753
(五)劳动关系与就业促进股。综合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建设规划、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措施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以及就业创业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事争议仲裁、劳动监察、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及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和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监督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进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负责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牵头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负责农民市民化相关工作;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范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组织处理(查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督办劳动监察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拟订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推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管理和监督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工作,负责劳务派遣企业管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和用工年检与备案及行政处罚相关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认定;指导和监督县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劳动标准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作;负责企业工资年报、非公有制企业年报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负责劳动监察员(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划制定、信息化建设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与审批,承担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和县职业技能考评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梁岳伟
联系电话:0856-2837580
(六)社会保险股。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职工基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和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失业动态监测和企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和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特殊工种和参保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以及参保职工提前退休审核上报,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审核上报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社会保障工作的协调、衔接和领取养老金、遗属资格认定,从市级统筹的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政策提取有关费用;组织实施全县用人单位人员工伤认定和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局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统计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负责人:唐毅
联系电话:0856-2833082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管理办法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改革事宜;负责初级职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材料审核推荐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县外智力成果的引进、消化推广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及来松工作的专家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人:龙鹏
联系电话:0856-2833959
(八)基金资金监督股。 综合管理和监督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基金资金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实施监督的有关政策,拟订有关监督制度和确保基金(资金)安全的实施办法,依法对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监督网络,加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的监督与安全;受理基金(资金)管理重大案件的投诉举报并依法组织查处;拟订基金(资金)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负责基金(资金)审计工作。
负责人:田红
联系电话:0856-283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