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邵应德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负责党政事务的组织、综合协调;负责机要、保密、文秘、档案、政务公开、统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大、政协、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机关事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单位名称:纪检监察办公室
负责人:钱良超
联系电话:0856-876001
工作职责:
1.监督监察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乡党委、政府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
2.协助乡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监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
4.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5.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7.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8.承办好政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单位名称: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肖长友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负责党的政治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单位名称:统计站
负责人:戴智森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统计》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2.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的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
3.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数据;
4.搜集、整理、提供本乡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本乡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5.调查和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6.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乡、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账,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7.完成本乡领导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参谋作用。
五、单位名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负责人:周江燕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主要有城乡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以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2.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及转移培训就业,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劳动、人事争议;
3.严格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单位名称:文广站
负责人:吕文忠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主要工作职责: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繁荣文化创作,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
3.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
4.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5.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
6.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经营活动;
7.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七、单位名称:社会事务办
负责人:秦进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本乡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5.负责本乡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助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6.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9.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八、单位名称: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付钱东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加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巩固整治成效。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
2.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积极开展协调处理。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创安活动。积极组织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部门参与创建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创建和综合治理水平,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司法所,禁毒办、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要害部位、特种行业的安全防范,以及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4.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各项措施,预防违法犯罪,努力减少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5.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减少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
6.检查辖区内各村(居)、部门综合治理工作,完善综合治理APP的录入和监管;
7.办理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有关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九、单位名称:敬老院
负责人:冯好学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定规章制度;
2.维护五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五保人员的生活水平,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单位名称:自然资源所
负责人:李子辰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市、区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以乡乡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协助做好辖区内城乡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6.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
8.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0.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
11.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
12.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十一、单位名称:林业环保站
负责人:付荣飞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乡人民政府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边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9.配合乡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2.承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十二、单位名称:沙溪财政分局
负责人:张超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2.围绕乡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3.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政府机关财务代理;
4.乡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5.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十三、单位名称:禁毒办
负责人:张放霞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政党委、政府和上级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制定本辖区禁毒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落实禁毒工作措施,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
3.指导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督促完成各项禁毒工作任务;
4.了解掌握毒情形式,抓好辖区内吸毒人员和有吸毒史人员的日常管理、跟踪。组织村(居)、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详细掌握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家庭状况和思想动态;
5.加强对辖区禁毒、戒毒工作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6.做好辖区禁毒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7.完成政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单位名称: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人:高侨民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乡的实际情况,拟定全乡长期人口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乡党委、政府审批实施;
3.及时向政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乡计生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
4.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人口变动情况,如实填报计生各统计数据;
5.严格执行计生政策,宣传好国家计生方针、大计;
6.建立计生工作例会制度,指导、检查村级开展计生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做好村级计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7.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正确合理使用计生费用;
8.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做好有关计生系列保险和福利工作,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及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十五、单位名称:烟办
负责人:杨波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研究全乡烟叶产业发展战略,为乡党委、政府制定烟叶产业发展规划和决策;
2.负责制定烟叶生产发展的长远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发展烟叶生产的管理制度和目标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
3.负责组织协调烟叶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全方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生产、服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4.配合烟叶站制定烟叶质量攻关技术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贯彻落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十六、单位名称:派出所
负责人:徐强
联系电话:0856-8760004
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负责维护辖区治安秩序;
2.负责管理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受理常住户口的变动登记和暂住户口的申报登记;
3.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对一般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的监督改造;
5.负责建立健全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对治安保卫委员会培训和业务指导,搞好治保会例会制度,积极推行治安保卫责任制;
6.负责建设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伍,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防范网络;
7.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的检举、报案、控告,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有关部门侦破重大政治、经济、刑事案件;
8.负责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
9.负责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协助党委、政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
11.负责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2.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单位名称: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王美康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3.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5.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6.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7.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
8.完成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八、单位名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负责人:陈小强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的工作和各项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2.负责制定本乡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3.监督、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执行;
4.监督、检查和指导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食品安全年度和专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农村餐饮服务队和集体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6.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督促监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
7.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8.组织、协调本乡乡所属食品监管部门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9.负责与县级食品监管部门和乡食品安全监管单位的沟通工作,配合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10.负责收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反映的各种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
11.负责收集、发放食品安全相关资料、文件、信息统计等工作;
12.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单位名称:村镇建设规划站
负责人:陈小强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2.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办理有关项目审批事项和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建筑;
3.负责村庄规划区内农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规划审查、共识、听证和报批;
5.负责乡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范围内规划实施情况的日常巡查、批后管理和规划执法工作;负责乡容乡貌和环境卫生,乡村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6.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负责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并监督村庄按照规划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建设;负责完善乡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道路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等设施建设等详细规划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7.负责协调相关局和乡各部门工作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环保、土管、绿化等工作;
8.负责落实县规划局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单位名称:司法所
负责人:晏杨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基层党工委和办事处行政决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2.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本地区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
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网络,达到组织、人员、制度、工作“四落实”。
4.利用社区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当好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做好“148”法律服务,协办法律援助工作;
5.代表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志愿帮教队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完善、落实帮教措施;
7.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防范和上报等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社会治安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二十一、单位名称: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杨勇军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拟定本地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
4.督促本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统计、上报本地安全生产情况。
二十二、单位名称:水务站
负责人:田念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研究拟定全乡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全乡主要河道、跨乡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乡水资源:组织拟定全乡和跨乡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3.拟定全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地下水量、水质;
4.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辖区供水工作;
5.承担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事项;
二十三、单位名称: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李航进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编制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本辖区内各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及对本辖区内粮食、蔬菜、水果等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并积极组织防治;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引种实验、示范、推广、培训和宣传工作;
2.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进行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
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制定全乡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护和管理辖区林业资源;认真组织实施"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两大工程;
4.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水法及法规,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好、用好由本乡所管的水利工程设施,做好除险加固、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工作。
二十四、单位名称: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负责人:冯莉
联系电话:0856-8760001
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和草拟乡镇乡村振兴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年度乡村振兴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乡镇乡村振兴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负责乡镇乡村振兴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5.协助行业部门做好乡村振兴政策落实;
6.协助财政所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报账、发放及监管等工作;
7. 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8.乡镇乡村振兴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导村、驻村工作队、户上档案资料整理;
9.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乡村振兴宣传氛围;
10.承办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