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钱家乡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德江县钱家乡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272025-07-30 12:20  德江县钱家乡人民政府

党政办

职能职责:

1、做好街道、办事处机关公文和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种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校对、印发等工作;

2、作好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

3、负责网管中心全面工作,保证网络信息畅通,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4、负责团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健全团的组织机制,团结带领团员学习文化、理论,掌握技能,表彰优秀团员青年,主动向党组织做好推荐工作;

5、负责开展各项妇女教育工作。向妇女群众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党和政府各项政策、法规,开展"四有"教育;

6、做好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目标;做好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材料的起草工作;

7、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接受新会员工作,定期培训工会干部;

8、做好办事处整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做好为领导、工作人员查阅办事处档案的服务、管理、登记工作;做好上级档案部门部署的一切工作;做好对办事处各社区、科室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党建办

职能职责:

1.负责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研究和提出全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

2.研究、指导全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

3.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办理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4.负责全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5.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全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7.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8.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9.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0.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

11.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乡纪委

职能职责:

乡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根本职责,是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从整体上把握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一方面,要通过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协助街道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保证党的队伍坚强有力。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3、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6、经常向党委政府和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单位党风党纪的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村建站

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城乡规划、村镇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拟定本乡区域内的总体规划(含专业规划)、村镇建设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法律规定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论证、审(报)批和实施管理;

3、指导和管理本乡区域内的村镇建设和各类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全乡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

4、为本乡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建筑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村镇农(居)民建房的审批、现场查看、审核报批、放样、跟踪管理、竣工项目的验收等工作,并按管理权限负责镇村建设“一书一证”核发工作;

5、组织检查全乡范围内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规划、建设的执法工作,全面负责本乡区域范围内的各类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6、为本乡区域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

7、负责受理人民群众与规划、建设工作有关检举的处理工作;

8、负责本乡综合交通规划与咨询,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与咨询等工作;

9、负责乡村河道环境卫生工作以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本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畜牧站

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法律、法规;

2.组织制定辖区内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加以落实实施。同时做好全镇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及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工作的开展;

4.负责实施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5.负责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的种畜生产的管理和处罚。

6.负责辖区内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7.负责辖区内草原建设、保护、利用、管理,自然灾害预警和防治,维护草畜平衡,对违返草原法律法规行为依法查处;

8.指导、督促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9.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乡村振兴站

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和草拟本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开展本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5、负责本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6、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8、承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本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联系电话:0856-3915119

应急办

职能职责:

1、负责引导各社区、行政村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各社区、行政村安监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

3、负责定期召开各社区、行政村安监员安全例会;

4、负责传达布署、协调上级安监部门下达的各类的安全检查和其它工作任务;

5、定期对各社区、行政村进行安全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区级以上重大隐患单位要督促整改到位;

6、负责组织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计生办

职能职责:

1、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社区和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及志愿者队伍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奖励政策,依托社区组织和服务网络,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与辖区单位和社区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单位和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认真贯彻“三为主”工作方针,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和交流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和育龄妇女的新婚、怀孕、生育、节育情况及一孩生育证的审批、发放,建立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报表与信息。

4、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督促辖区单位、社区向育龄群众提供各项计生服务,指导各社区做好计划生育各项技术服务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依法审核并负责办理《一孩生育证》,协调落实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辖区居民的奖励政策,协助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维护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6、加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的履约率,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7、为育龄群众做好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的转变。

8、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使计生协会成为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9、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各项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人社中心

职能职责:

1、负责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

2、负责并指导社区做好各种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情况档案,数据库和各种管理台帐;

3、负责辖区居民的城镇医保及全民养老的办理工作;

4、负责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及无业人员的就失业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就业岗位的开发工作,积极帮助和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4050”人员提供就业援助,与家政公司联手,开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项目;

6、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内容的登记工作,动员组织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7、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接收,管理社区退休人员,做好领取养老金资格的认证工作,并为其提供养老,医疗等便利服务;

8、负责街道内用人单位中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配合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监督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督促街道内用人单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司法所

职能职责:

1、以干部学法用法为核心进行全民普法活动;

2、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和教育,依托市民文明学校开展法制培训和普法教育;

3、负责辖区人民调解工作;

4、负责辖区刑满释放人员的两劳帮教工作;

5、负责辖区的依法治理工作;

6、做好各类调解案例的收集、整理、上报。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武装部

职能职责:

1、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本区域的民兵、预备和其它兵役工作负完全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组织领导民兵干部和民兵坚决完成各项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

3、熟悉民兵、预备役工作和业务,当好党工委、办事处的参谋,制定民兵、预备役工作实施计划和意见,并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4、负责民兵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党工委做好民兵干部的选拔、培养、调配、任免工作,定期召开民兵干部会议;

5、负责民兵训练、民兵整组、兵役登记、征兵、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和动员潜力调查及资料统计核对工作;

6、负责搞好民兵政治教育,协助党工委、办事处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工作;

7、组织和带领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发动民兵开展以劳养武活动,负责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执勤和急难险重任务;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和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9、战时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10、积极参与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党工委、办事处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856-3915313

民政办

职能职责:

1、负责城乡低保日常管理工作和保障对象的审核管理工作。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省、市、县城乡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低保工作部署。

3、负责按要求完成档案资料和低保对象“一户一档”资料建档工作。

4、做好本辖区内低保相关的信访接待和处理,并作好记录。

5、负责本乡城乡医疗救助审核工作;

6、负责本乡临时救助审核工作;

7、负责特困对象审核管理工作;

8、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困难老职工救济工作;

9、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义务兵优待金。

10、切实做好灾情的申报、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发放救灾款、物。

11、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以及孤儿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12、负责对80岁以上老年人的资料收集上报,确保按时发放高龄补贴。

13、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及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14、整治违规修建豪华墓等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医疗保障站

职能职责:

1、每年合作医疗筹资工作。

2、群众生病住院报销工作。

3、关于合作医疗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职能职责:

1、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和需求,及时反映情况,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负责残联日常工作,承担落实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

1、承担农村科技、广播电视、体育、农村经济信息网络等工作及其相关服务;

2、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和宣传教育;

3、对村级文化室进行业务指导;

4、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林业环保站

职能职责:

1、制定乡林业环保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森林资源保障和生态建设;

2、受理申报林木采伐,搞好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

3、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配合处理辖区内森林、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

4、配合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5、搞好林业技术推广、培训、咨询服务工作;

6、承担环境保护与监测工作;

7、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国土资源所

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修编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及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保护、开发,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3、具体办理辖区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

4、协助执行建设用地计划,参与各类建设用地申请的实地调查,并负责办理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的初审报批手续。

5、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并作好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开发利用计划执行情况。

6、调查并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或提出处理意见。

7、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各项规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8、做好动态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调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提出处罚意见;做地质灾害预防,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治理。

9、管理好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做好辖区内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市场的管理。

10、承办县局和辖区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财政分局

职能职责:

1.负责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镇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

2.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以及救助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

5.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工作;承担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工作;

6.负责党委、政府以及县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综治办

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健全乡、村两级治保、调解网络组织,加强信息联络联系;检查、督促、考核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广泛开展群防群治治安防范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广泛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及时处理各类民间纠纷,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开展企业内保工作和“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强化社会治安;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全乡、村两级治保、调解网络组织,加强信息联络联系;检查、督促、考核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广泛开展群防群治治安防范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广泛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及时处理各类民间纠纷,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开展企业内保工作和“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强化社会治安;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派出所

职能职责:

1.管理户口。

2.向群众宣传法制。

3.维护社会治安。

4.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5.预防.制止犯罪活动。

6.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水务站

职能职责:

1、制定辖区水利建设规划、计划,制定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实施方案;

2、监督指导小Ⅱ型水利工程、乡供水工程;

3、监督指导小Ⅲ型及其以下水利工程设施与管理,水土资源利用与开发;

4、小Ⅱ型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与管理使用;组织实施节水工作;监督和实施饮水安全工程;

5、负责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与管理,水利科技推广和农村水利管理人员培训;

6、协调处理水事纠纷,配合查处水事案件,承担防汛抗旱工作;

7、负责辖区内移民安置规划,补偿资金的审核、发放和处理移民提出的相关问题;

8、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移民站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拟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县内水利水电工程和生态移民对所在地综合影响的对策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生态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初步审查和实施,配合开展对水库淹没影响实物指标的调查复核和清理,按政策实事求是做好补偿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组织实施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

4、组织全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初步审查和报批;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及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做好生态移民搬迁工程规划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工作。

5、监督、检查有关移民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指导乡有关部门办理好搬迁安置相关手续,负责督促、检查、反馈安置就业情况。

6、负责安排全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生态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资金,并对资金计划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7、负责全乡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宣传教育和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承办乡人民政府和县生态移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职能职责:

1、加强对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教育妇女抵制包办买卖婚姻、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不良社会风气。

2、积极调解疏导家庭、婚姻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配合公安部门,与“六害”等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防群治和失足妇女的帮教、安置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与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联系电话:0856-39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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