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德江县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362025-07-29 12:31  德江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单位党的建设、政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安全生产、禁毒、环保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制定单位工作计划,起草各类综合性文件,负责文件收发、传阅和管理工作;负责局领导参加会议、活动的对接、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局务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编印工作;负责拟定单位各种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并做好检查、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做好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节假日值班安排;负责单位经费的计划、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办理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工资等财务工作;负责单位办公用品的购置、保存、领取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负责单位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单位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1025。

不动产登记中心:

业务范围: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发证、统计和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维护;不动产登记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备份和保密等工作。

办公电话:0856—3915239

行政审批综合服务股:

主要职责:负责收件、受理、承办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和其他权力事项: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许可证补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土地闲置费征收;耕地开垦费征收;土地复垦费征收;矿业权占用费征收;采矿权价款及资金占用费(出让收益);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认定;不动产登记;权限内临时用地审批;权限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准;权限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权限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权限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权限内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核发;权限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权限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权限内变更规划条件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性审核;矿业权抵押备案;负责受理和承办需要进驻政务大厅的其他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56—3915239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现场制止;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和案件,处理涉嫌案件移交、移送工作;开展国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迎接土地、规划例行督察专项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2353

土地矿权储备中心:

业务范围:履行全县土地矿权储备职责;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土地征收具体工作;负责收购闲置、低效用地及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会同财政等部门编制县级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计划、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及矿权储备计划;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开展储备土地供应;负责土地收购储备统计;预算土地和矿权收购储备经费;做好土地储备和非土地储备机构债务风险防范。

办公电话:0856—8526567

地质灾害监测预防控制中心:

业务范围: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宣传培训;会同气象部门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报信息;会同地质灾害技术专家会诊,提出防治措施或建议;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技术支撑。

办公电话:0856—8522796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业务范围:负责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开展耕地占补平衡;负责生态修复整治项目选址、立项申报、实施和监管;做好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等综合项目的备案、制证、指标流转等工作;负责整治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1025

勘察规划所:

业务范围:开展自然资源技术调查、变更和监测;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土地资源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评价;负责土地利用现状认定、审查工作;编制调查实施方案、数据库建立、应用、发布和数据库保密工作;负责调查项目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成果验收汇总。

办公电话:0856—8521025

技术与信息中心:

业务范围:负责电子政务系统应用和管理;电子设备和信息管理保密;负责网站和局域网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配合有关股室做好信息宣传和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1025

森林资源管理站:

业务范围:负责全县草原、森林和湿地资源调查、清查、动态监测和数据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分类定级技术指导,负责草原、森林资源。

办公电话:0856—8521025

城乡规划中心:

业务范围: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城镇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镇设计等编制、报批及管理、审查城镇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乡村及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等技术业务工作,协助编制实施乡村振兴规划;负责承担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技术审核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复核、审核、验收等技术业务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1025

测绘大队:

业务范围:负责本区域基础、行政区域界线、土地地籍、房屋产权、土地征收、地形、工程等其他测绘项目;负责测绘成果资料汇交及保密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1025

法规监察股:

主要职责: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制度。负责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要求。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查指导乡镇(街道)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意见;承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合法性审查,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0535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耕地、矿产、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0505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地理信息测绘管理股):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测绘工作;承担全县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限标准样图;负责城市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的研究、建设、管理,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协助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开展卫星遥感建设工作,统筹遥感影像应用;协助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落实测绘行业管理政策,负责测绘活动和测绘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承担测绘项目备案工作。

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开展高新技术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3575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股: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市场监管、动态监测、信用体系建设;执行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中心城区并指导各乡镇(街道)修订土地等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负责县辖区并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实施划拨用地目录,负责全县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的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6954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主要职责: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主体功能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3355

国土空间规划股: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县级空间规划体系及动态管理平台,编制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乡镇集镇村庄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组织编制、修订和调整县、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及实施监督;开展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承担主体功能区的研究及编制工作,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及城镇开发边界,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负责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统筹研究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融合的相关政策,指导各乡镇(街道)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区域发展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负责区域性重大项目规划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规划编制工作;拟定年度规划编制计划,参与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编制;依法指导重点地段、重要节点及重大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

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查各乡镇(街道)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编制、审核乡镇(街道)、村庄规划,开展县城乡镇(街道)、村庄规划实施评估;协助实施县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负责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新区(开发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含重点地段、重要节点及重大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设计单位的资质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指导各乡镇(街道)规划审查工作;承担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1025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统筹协调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选线、选址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审核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内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核实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资料;负责核实建设项目放、验线申请资料;监督城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参与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备案;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综合验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1025

矿业权管理监督股:

主要职责:承担县级矿业权的挂牌出让,开展矿业权市场建设。统计分析并指导监督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全县矿业权地质储量报告及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的评审、备案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矿山开发利用统计和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1912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环境股:

主要职责:承担国土空间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组织、指导和监督开展地质灾害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备案;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地质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56—852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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