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黄镇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何进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木黄镇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856-6360001
通讯地址: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木黄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555205
镇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全镇征兵工作,组织训练管理民兵应急小分队;与民政协同做好军烈属、残疾军人、复退军人管理相关事宜。根据上级党委、军事机关对民兵工作的指示和本单位党委的要求,具体负责辖区的民兵预备役管理统计工作。组织民兵和应急分队协助公安部门执行维护社会治安勤务,完成抢险救灾、护林防火等急难险重任务。战时实施区人民武装部的动员方案,做好人员、物资和其他支前准备工作。实施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刊授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人民国防教育。
负责人:邓刚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1
镇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全面了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和反映各方面重要动态;
2、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统战、武装、共青团、妇联工作;
4、负责干部人事、行政、后勤、信息、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
5、管理机关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负责人:郑杭锦 办公电话:0856-6360001
镇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1、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指导和协调全镇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指导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及组织工作。
3、负责全镇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党员队伍的发展、管理工作。
4、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提出党费使用的建议。
5、负责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协调落实农村干部“一定三有”工作,指导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6、落实党内关怀机制,组织实施党员慰问、座谈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田顺 办公电话:0856-6360001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贯彻和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4、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5、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6、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7、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9、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代长江 办公室电话:0856-6442118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三为主”、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以及服务的工作方针,努力使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
3、组织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和节育手术;
4、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5、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
6、做好村、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7、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防止早婚早育、提倡晚婚晚育的工作;
8、指导检查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9、将计划生育管理同宣传教育、各种服务活动和落实各种优惠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0、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上级及时、正确处理申诉、复议案件;
11、承办县人口与计生局和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张羽仲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9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
1、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法制宣传,普法教育;
2、配合派出所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3、平安创建与信访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报送;
5、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等。
负责人:姚强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1
镇团委主要职能职责:
1、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为党造就四有的接班人。
2、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致力于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为小康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3、搞好团员发展、教育、引导工作。
负责人:田顺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1
镇妇联主要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负责人:吴姗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1
镇社保所主要职能职责:
1、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就业转移;
2、养老保险等。
负责人:吴云波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1
镇合管站主要职能职责:
1.新农合医疗;
负责人:刘欢 办公室电话:0856-6442118
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1、科技文化宣传;
2、搞好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兴农;
3、信息收集与传递;
4、图书阅览服务;
5、广播电视专用设备维护。
负责人:杨涛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1
镇村镇规划站主要职能职责:
1、村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呈报和实施工作;
2、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工作;
3、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4、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监督等;
5、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等。
负责人:魏夏钦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5
镇林业环保站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与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2、协助镇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设计,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 防治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授权范围内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7、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镇村集体林场和民营林场。
8、配合镇政府建设健全镇村护林网络,负责镇村护林队伍管理。
9、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0、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唐波 办公室电话:0856-6360141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主要职能职责:
1、监督管理镇内建筑行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及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技术标准。
2、监督镇内建筑业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办理镇内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备案工作,监督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工程项目开工验收制度,查处不具备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4、负责组织做好镇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审及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申报工作。
5、负责对镇内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阶段验收工作,参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对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安全使用功能进行评定,并出具工程安全评估报告备案;
6、监察各施工场地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办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总结推广施工安全管理、先进安全装置、措施、经验;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施工行为。
7、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何卓林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1
镇交通管理站主要职能职责:
1、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在公安交警部门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交警、农机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镇内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做好交通安全基础工作。积极开展镇道路交通事故黑点与隐患排查,包括对各村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负责组建和完善本辖区村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及时传递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并对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4、建立本辖区车辆和驾驶人基础数据台账,做好驾驶人和车辆的管理服务工作。
5、管理镇村道路,纠正、制止、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拖拉机载人、无证无牌、非交通占道等农村显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6、建立健全交管站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和措施。
7、负责交通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教育管理。
负责人:杨胤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1
镇农经站主要职能职责:
1、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
2、农用物资、农产品质量检测;
负责人:黄用海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58
镇国土资源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关系;
2、坚决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3、严格掌握和控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用地指标,未经批准,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非农业建设,提倡节约用地;
4、严格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把建设用地手续报批关,做到办理各类建设用地时“三到场”,权属来源合法、四至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资料手续齐全;
5、按权限规定,负责调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权属纠纷,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解答来信来访人员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的问题,受理群众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6、熟悉和掌握并严格执行各类建设用地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乱收费;
7、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情况统计各类建设用地数据,做到数据准确、按时上报。
负责人:田禹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1
镇财政分局主要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
2、管理监督镇预算内和预算外各项收支,编制镇年度预算草案和财政收支决算,执行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综合平衡财政资金。
3、做好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
4、指导监督镇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进行处理,协调其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5、完善管理镇镇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拥有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提高经济效益。
6、负责各项财政有偿资金的发放、管理和回收工作,统计分析财政的各项指标和财政报表。
7、组织全镇的会计人员进行再培训学习,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完善管理本镇会计人员资料,推广会计电算化工作。
8、承办镇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智勇 办公室电话:0856-6360001